大陸高新企業認定 門檻提高
大陸發布「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大幅提高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條件,辦法規定包括台資企業在內的外商在大陸註冊一年以上,一旦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認證,即可享有較一般稅率低10個百分點的15 %企業所得稅優惠。
這項新公布適用企所稅優惠政策的高新技術領域囊括:軟體、積體電路、封裝測試、晶圓、太陽能、環保與生物科技等,將影響未來台灣高科技產業在大陸投資的方向。
富蘭德林事業群總經理劉芳榮指出,依據這項辦法規定,台商要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並不容易,尤其多數台灣科技業者在大陸的工廠多僅從事代工,鮮少在大陸本地投入研發,有機會取得高新技術認證的電子資訊業者,不一定會比傳統產業台商多。
劉芳榮提醒投資人,上市櫃公司如能取得高新技術認證,適用的所得稅率差距將高達10個百分點,影響上市櫃公司獲利甚距。
大陸於今年起實施新「企業所得稅法」,將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率統一為25 %,原先外資多享有15 %的企所稅優惠,立即暴增10個百分點。新稅法也規定,「國家對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的」高新技術企業,得按15 %的優惠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這也是台商在大陸能否繼續適用企所稅優惠的關鍵,就是要想盡辦法取得高新技術企業的認證。
相關配套規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延宕多時,至本月14日才由科技部、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聯名下發至各省市自治區。這項辦法共計五章20條,實施日期追溯至今年1月1日。
根據辦法的定義,所謂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的行業,且持續進行研發及成果轉化,形成企業自主智慧財產權,並以此開展經營活動,在大陸註冊一年以上的企業。
辦法並規定,要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必須符合,大學以上學歷科技人員占員工總數30 % 以上等六項基本條件。有意申請的企業,可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先進行自我評估。
一旦符合資格再向由省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以及省級財政、稅法部門組成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提交書面申請資料。企業一旦獲頒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就可享有企業所得稅15%的優惠稅率,效期三年,期滿前三個月得提出複審申請。
大陸官方公布的「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共分:電子信息技術、生物與新醫藥技術、航空航天技術、新材料技術、高技術服務業、新能源及節能技術、資源與環境技術等七大類。
另據國務院早前公布的「關於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高新技術企業實施過渡性稅收優惠的通知」,台商若在浦東新區,及深圳、海南、珠海、汕頭、廈門等五個經濟特區內新設高新技術企業,也可繼續享有「兩免三減半」的企業所得稅優惠,亦即獲利年度起前兩年免徵企業所得稅,後三年減半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