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企登台 餐飲是下波熱點
大陸國家發改委、商務部與國台辦11月23日聯合發布《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管理辦法》,鼓勵和支援陸企赴台投資;辦法稱核准赴台投資的企業,能享受國家有關政策的支持。
2010年起,大陸商務部積極實施「走出去」戰略,鼓勵條例好的陸企,積極開展對外投資與垮國經營。包括「中國鋁業」和「五礦集團」都以巨資投資全球礦業公司;投資地區又以北美為大宗。
本次赴台投資辦法,雖被大陸商務部放在「走出去服務專網」中,但再探究本次發文鼓勵陸企赴台的投資辦法,並未詳細指出有哪些具體的鼓勵或實值補助措施。顯見能源、礦業等「戰略性資源投資」與「平衡貿易」,才是「走出去」政策的重點。
據大陸商務部統計,今年1至10月,大陸對全球的直接投資為405.4億美元。再依我方投審會公佈,同期陸資來台僅8,924萬美元,顯然不僅我方「台商登陸」與「陸資來台」投資金額有落差,「陸資來台」與「陸資赴全球」的投資金額更有極大差別。
一位不願具名的人士也分析,大陸選在五都大選前公佈相關辦法,「政治意義」遠大於「經濟利益」。
雖如此,投審會副執行秘書張銘斌表示,站在審核陸資來台投資單位的立場,只要符合《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並為我方許可的投資業別,他樂見對岸政府的鼓勵政策。富蘭德林諮詢公司總經理劉芳榮也認為,陸資來台已成一種趨勢,過去許多赴大陸投資的科技業,現今都想藉此辦法回台布局,但在高科技產業管制較嚴的情勢下,他估計餐飲、貿易服務會是下波來台投資的熱點。
大陸赴台投資辦法表示,赴台投資准用《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當中第七條提及,前往台灣地區投資的專案,不分金額,皆需由發改委核准或經發改委審核後報大陸國務院核准。
依我國法令規定,所有來台投資案,皆需符合陸資來台投資業別項目,並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審查;同時,不論金額大小,都需經過投審委員會開會審查。依經濟部98年7月公佈的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凡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它機構直接從大陸來台投資;或是經由第三地(如:香港)來台投資者,其中經第三地投資的股份或出資逾30%,或具有控制能力者都稱做「陸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