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資者投資境內證券投資外匯法規解析


157號文及1號公告取消了QFII資金匯出20%比例要求,QFII可委託託管人辦理相關資金匯出。取消QFII、RQFII本金鎖定期要求,QFII、RQFII可根據投資情況匯出本金。並且允許QFII、RQFII開展外匯套期保值,對沖境內投資的匯率風險。

6月,央行及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了《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18】157號文)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8年第1號),對境外投資者使用外幣或人民幣對境內進行證券投資進行了規範。

一、投資額度備案及審批
(一)備案機構
國家外匯管理局對單家合格投資者投資額度實行備案和審批管理。合格投資者在取得證監會資格許可後,可通過備案的形式,獲取不超過其資產規模或管理的證券資產規模(以下簡稱資產規模)一定比例的投資額度(以下簡稱基礎額度);超過基礎額度的投資額度申請,須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

境外主權基金、央行及貨幣當局等機構的投資額度不受資產規模比例限制,可根據其投資境內證券市場的需要獲取相應的投資額度。

(二)備案程序
合格境外投資者需委託境內託管機構進行備案,備案程序如下:

1、申請投資額度備案的情況說明,並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登記表》;
2、經審計或報經當地監管部門備案的合格投資者近三年/上年度資產負債表(或管理的證券資產規模的審計報告或證明材料等);
3、證監會資格許可證明文件影本。

託管人應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審核合格投資者資產規模、已獲取的RQFII額度等證明性材料,並根據合格投資者或其所屬集團資產境內外分布情況,按標準準確核實其基礎額度及擬備案的投資額度後,於每月10日內,將合格投資者投資額度備案申請集中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國家外匯管理局確認後將備案資訊回饋給託管人。

二、投資額度計算
(一)人民幣投資額度計算
1、人民幣合格投資者或其所屬集團的資產(或管理的資產)主要在中國境外的,計算公式為:等值1億美元+近三年平均資產規模×0.2%-已獲取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額度(折合人民幣計算)。
2、人民幣合格投資者或其所屬集團的資產(或管理的資產)主要在中國境內的,計算公式為:50億元人民幣+上年度資產規模×80%已獲取的QFII額度(折合人民幣計算)。

(二)外幣投資額度計算
1、合格投資者或其所屬集團的資產(或管理的資產)主要在中國境外的,計算公式為:1億美元+近三年平均資產規模×0.2%-已獲取的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額度(折合美元計算,以下簡稱RQFII額度);
2、合格投資者或其所屬集團的資產(或管理的資產)主要在中國境內的,計算公式為:等值50億元人民幣+上年度資產規模×80%-已獲取的RQFII額度(折合美元計算);
3、不超過50億美元(含境外主權基金、央行及貨幣當局等機構);
4、不低於2,000萬美元。

(三)超額度申請
合格投資者超過基礎額度的投資額度申請,應通過託管人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提交以下材料:
1、託管人及合格投資者書面申請,詳細說明申請投資額度的理由以及現有投資額度使用情況;合格投資者首次申請投資額度的,需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登記表》及證監會資格許可證明文件影本;
2、經審計或報經當地監管部門備案的合格投資者近三年/上年度資產負債表(或管理的證券資產規模的審計報告或證明材料等);
3、國家外匯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其他規定
(一)未經批准,合格投資者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賣、轉讓投資額度給其他機構和個人使用。

(二)投資者投資額度自備案或批准之日起一年未能有效使用的,國家外匯管理局有權收回全部或部分未使用的投資額度。

(三)人民幣合格投資者應當根據規定,開立一個境外機構人民幣基本存款帳戶。基本存款帳戶不得存放其在境內證券投資的相關資金。已開立基本存款帳戶的人民幣合格投資者,應當開立人民幣專用存款帳戶。人民幣合格投資者可以根據需要為其自有資金、客戶資金、開放式基金開立相應的專用存款帳戶。專用存款帳戶分為人民幣合格投資者投資境內證券市場的專用存款帳戶,以及開展境內衍生品交易的專用存款帳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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