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上市公司巡禮 》香飄飄
大陸「奶茶第一股」香飄飄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代碼603711,簡稱香飄飄)於2017年11月30日登陸上交所,每股發行價14.18元(人民幣,下同),發行數量4,001萬股,攤薄市盈率22.99倍,募集資金總額5.67億元,募集資金擬投資於「年產10.36萬噸液體奶茶建設項目」、「年產14.54萬噸杯裝奶茶自動化生產線建設項目」。
2005年8月,香飄飄前身浙江香飄飄食品有限公司由自然人陸家華、蔣建斌以及老頑童食品共同出資組建,設立時註冊資本500萬元,經過三次增資及一次股權轉讓,股東變更為蔣建琪、蔣建斌及陸家華三名自然人。2009年7月,公司名稱變更為香飄飄食品有限公司,後經過二次股權轉讓,於2013年6月改制為股份公司。此後,香飄飄股份經過三次增資及一次股權轉讓,註冊資本變更為36,000萬元,股東為蔣建琪、陸家華等九名自然人及部分員工持股的合夥企業寧波志同道合,實際控制人為蔣建琪、陸家華夫婦。
目前大陸奶茶市場產品主要形態有液態瓶裝奶茶、杯裝奶茶、盒袋裝奶茶以及通過門店形式直接現場製作並向消費者出售的現調奶茶,公司產品為自主品牌「香飄飄」杯裝奶茶和液體奶茶,為傳統意義上的快速消費品,擁有椰果和美味兩大系列多種口味杯裝奶茶以及「MECO」牛乳茶、「蘭芳園」絲襪奶茶兩種液體奶茶。公司建立了強大的品牌優勢,2012 年「香飄飄」獲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發的「中國馳名商標」,2014年至2017年1-9月,香飄飄用於品牌建設的廣告費投入合計達10.71億元。出於對食品安全及產品品質的顧慮,消費者在購買奶茶產品時, 往往傾向於選擇知名度高、認可度強的產品,導致公司在奶茶市場中形成「領軍品牌」效應。在大陸杯裝奶茶細分領域,「香飄飄」品牌的市場占有率長期保持第一,2016年市場份額達59.50%。
按照銷售管道分類,香飄飄主要採取經銷模式,占比99%,公司對經銷商進行買斷式銷售,再經由分銷商向終端管道(如超市、大賣場等)銷售,消費者則直接通過終端銷售管道購買。截止2017年9月末,公司共有1,095家經銷商,由個體工商戶和法人主體構成,其中經銷商類型為個體工商戶的有664家,占比60%。公司前五大客戶均為經銷商,由於對下游銷售市場區域的細分,前五大客戶合計銷售占比不超過10%。返利方面,香飄飄給經銷商的返利包括固定返利、專項補貼和市場推廣補貼,2015年、2016年、2017年1-9月公司三類返利合計金額分別為2.23億元、3億元、1.63億元,占主營業務收入的12%。
香飄飄銷售區域集中在大陸華東、西南、西北、華北及華中區域,其中華東地區銷售占比50%,公司在浙江湖州、四川成都以及天津設立了三大生產基地自主生產「香飄飄」品牌奶茶,以「多基地生產+分區調配」的生產模式,實行通過湖州母公司統一銷售及管理,成都香飄飄、天津香飄飄承擔生產職能的策略。2015年4月前,天津香飄飄、四川香飄飄通過勞務派遣方式聘用工人,占比曾達到30%以上;此後,公司對勞務派遣用工形式進行了調整,引進自動化設備以及將部分簡單的組裝、包裝、拉運及裝卸工序進行業務外包,解決了勞務派遣超標問題。
杯裝奶茶產品為奶茶粉固體飲料,需要使用熱水沖泡,一般為熱飲,故香飄飄銷售收入具有明顯的季節性特徵,第四季度至次年第一季度為銷售旺季,銷售收入占全年的比例達75%以上。香飄飄近三年營業收入和淨利潤實現了穩定增長,主要財務資料如下:

與主要競爭對手生產多種食品、飲料產品的策略不同,香飄飄專注於杯裝奶茶產品細分領域,占全部營業收入比重超過98%;但單一的產品結構,以及奶茶產品較高的可替代性,使得公司完全依賴品牌效應及超高廣告推廣投入來維持增長的模式並不穩定;此外,隨著消費者習慣的改變,客戶亦更傾向於門店形式的現調奶茶,對於商超模式的香飄飄杯裝奶茶存在較大的風險。香飄飄上市後,擬通過募投項目進軍液體奶茶市場,期望形成液體奶茶與現有杯裝奶茶產品體系均衡發展的局面,並與杯裝奶茶產品在淡旺季特徵上形成互補,推動中國大陸杯裝奶茶及液態瓶裝奶茶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