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原始股轉讓稅負分析
同樣是在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但上市公司股東轉讓原始股與二級市場買賣股票的稅負不盡相同;同樣是作為股權投資,在出售股權時,上市公司與非上市公司的規定也有較大差異。本文根據大陸稅法規定,對上市公司股東出售原始股這類特殊的股票(股權投資)變現行為,分別從所得稅(包括境外公司股東及境內公司股東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合夥企業及自然人股東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及印花稅方面進行稅負分析,供台商企業投資大陸公司並上市後,減持原始股時作為參考。
本文所稱上市公司原始股是指上市公司在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以下簡稱:原始股。上市公司股東轉讓原始股與二級市場上買賣股票以及非上市公司轉讓股權在稅負計算方面有較大差別,本文重點分析上市公司股東轉讓原始股涉及的相關稅負。
一、所得稅
1、境外公司股東轉讓原始股
上市公司境外公司股東轉讓原始股應繳稅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原始股轉讓收入-取得該股份所發生的成本)*所得稅稅率。
確認原始股轉讓成本重點在於每股成本金額的計算,每股成本金額系根據該股東投入成本總和與取得相應股票數量總和計算的加權平均成本,相應股票數量總和包括該股東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取得的原始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轉讓時稅負與原始股相同),而對於其他權益分派的情形如現金分紅、配股等不影響原始股成本。所得稅稅率一般為10%。
2、境內公司股東轉讓原始股
境內公司股東轉讓原始股,所得額計算同上,應與公司其他經營所得匯總後計算繳稅。
3、個人股東轉讓原始股
個人股東轉讓原始股,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應納稅額=(原始股轉讓收入-取得該股份所發生的成本)*20%。
個人原始股轉讓收入及成本計算同公司股東。原始股的成本包括:原始股原值及合理稅費,合理稅費是指轉讓原始股過程中發生的印花稅、傭金、過戶費等與交易相關的稅費。
一般情況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對上市公司個人投資成本是有記錄的,在企業送、轉股時,對個人股東每股成本金額會自動進行加權平均調整。但對於歷史原因等納稅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實的原始股原值憑證的,不能準確計算原始股原值的,主管稅務機關一律按原始股轉讓收入的15%核定原始股原值及合理稅費。
4、合夥企業轉讓原始股
合夥企業轉讓原始股時,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其中,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萬以上的部分適用35%的稅率,實務中原始股轉讓應納稅所得額一般都遠大於10萬元。
一些地方為了鼓勵股權投資類合夥企業,在合夥企業轉讓原始股時,個人合夥人統一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2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如北京、天津、青島等。
還有部分地方對於執行事務的普通合夥人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徵個人所得稅;對於不執行有限合夥企業合夥事務的有限合夥人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徵個人所得稅,如上海、廈門等。
二、增值稅及其附加稅費
全面營改增之前,股票轉讓按買賣「有價證券」課徵營業稅:企業轉讓原始股課徵營業稅稅率為5%,個人轉讓原始股暫免徵收營業稅。但鑒於法規原始股轉讓規定不夠明晰,各地做法不一,多數地方對原始股轉讓不予徵收營業稅。
2016年隨著營改增的全面推進,大陸國家稅務總局根據反饋頒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試點若干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對原始股轉讓徵收增值稅事項予以明確:「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形成的原始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以該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開發行(IPO)的發行價為買入價。」具體如下:
1、企業股東轉讓原始股
企業(含公司及合夥企業)轉讓原始股時應交增值稅=(賣出價-買入價)/(1+6%)*6%,其中,買入價為上市公司股票上市時的發行價。與所得稅計算不同的是,對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形成的原始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間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轉股,以該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開發行(IPO)的發行價為買入價,即不用複權調整成本,計算簡單明瞭。由於上市公司一般都會送、轉股,因此,對於納稅人來講還是比較優惠的。
企業轉讓原始股繳納增值稅時,還需要按應納增值稅額的一定比例繳納教育費附加、城建稅及其他地方稅附加稅費等,具體情況各地不盡相同。
2、個人股東轉讓原始股
營改增後延續了以前營業稅的稅收優惠,對個人轉讓原始股繼續免徵增值稅。
三、印花稅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應交印花稅=成交金額*1‰,單邊徵收,由出讓方繳納,受讓方不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