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創櫃板」明年上路


公司登錄創櫃板沒有最低資本額門檻,也沒有設立年限、獲利標準等條件,方便企業籌資,此外主管機關也提供聯合輔導機制,包括公司財務、會計、內控、行銷及公司治理等全方位輔導,幫助中小企業成長。

台灣櫃買中心為了協助有創意、想創業的年輕人或企業主,可找到金主順利取得資金,提出要在興櫃主板下另外開闢「創櫃板」,這有些類似國外的創業板,主要是針對資本額不到5,000萬的台灣中小企業,可以在還沒具體獲利前就向大眾募集資金,提供一個良好的籌資平台,並輔以聯合輔導機制,提供公司財務、會計、內控、行銷及公司治理等全方位輔導,幫助中小企業成長。

而目前金管會剛於9月初向行政院報告創櫃板計畫草案,預定今年底建置完成,明年初正式上路,現將規劃方案重點整理如下:

一、適用對象與申請門檻
1、具「創意、發展潛力」且為資本額不超過新台幣5,000萬元的股份有限公司或募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籌備處;但如果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薦函者,則資本額不受限制。

2、登錄創櫃板的公司(以下簡稱創櫃公司)不須辦理股票公開發行,可節省公開發行的法令遵循成本。

3、受輔導公司符合登錄創櫃板條件後,在登錄前必須先透過創櫃板辦理籌資,吸引投資大眾認同出資認購並順利完成籌資作業後,才可正式登錄為創櫃公司。

二、公設聯合輔導機制
1、公司申請登錄創櫃板前,由櫃買中心進行統籌輔導,結合包括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工研院、各地方政府、會計師、學校育成中心及證基會等機構,提供公司財務、會計、內控、行銷、公司治理等全方位輔導,協助公司建置內部控制、會計及財務規劃相關制度,並落實公司治理。

2、原則上輔導期間不得超過2年,但若因行業特性或櫃買中心認為有需要者可以延長。

三、審核機制
1、對於是否接受公司申請「公設聯合輔導機制」,以及是否同意其登錄創櫃板,是由櫃買中心結合相關領域之外部學者專家進行資格審查,以確認申請公司是否符合資格。

2、經縣(市)以上層級之政府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工研院、資策會等單位推薦者,可免經櫃買中心審核機制,直接獲准成為公設聯合輔導機制的輔導對象。

四、籌資成本
公司登錄創櫃板期間,僅須向櫃買中心支付創櫃板籌資金額之5%作為服務費用,不須支付其他輔導費用。

五、募資限制
公司透過創櫃板最近一年內增資股本累計不得超過1,500萬元。

六、交易方面
所有投資人都可以參與創櫃公司的發行股票認購,但因創櫃公司並非公開發行公司,投資人需要透過股代洽特定人進行股權交易,投資風險相對較高,因此有限制自然人最近一年內透過創櫃板對所有創櫃公司的投資認購累計金額不能超過新台幣6萬元,未來會視情況逐步擴充。

七、資訊揭露
由於創櫃公司資本額小,財報揭露回歸商業會計法規定,一般僅須繳交年報且不需會計師簽證,但如果是資本額超過3,000萬元的創櫃公司,則須按公司法規定提交經會計師簽證的財務報表。至於其他的資訊揭露,如股東會相關資訊、重大訊息及籌資資訊等,依規定還是要公告。

八、退場機制
掛牌後3年內須轉為上市櫃或興櫃公司,否則取消掛牌資格。

由上述要點可知,公司登錄創櫃板沒有最低資本額門檻,也沒有設立年限、獲利標準等條件,能讓有潛力的好公司更容易進行籌資,並提升知名度,讓潛在客戶或合作夥伴藉此認識公司,甚至吸引優秀人才加入公司,進而擴大公司營運發展,此外也能讓法人機構或專業投資人能更早進入好的投資標的,對於發展資本市場、培植新興高科技產業與中小企業都有很大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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