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貿區金融新政對台商的影響


2018年6月上海自貿區管委會頒布《關於擴大金融服務業對外開放進一步形成開發開放新優勢的意見》,擴大銀行業對外開放的政策主要包括:支持外國銀行同時設立分行和子行;支持外資銀行擴大業務範圍;支持商業銀行發起設立不設外資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資産投資公司和理財公司;深化上海自貿區銀行業務創新監管互動機制,支持銀行業務開放創新。台商應關注自貿區先行先試的金融政策,待成熟後推廣至大陸所有地區時,以便能儘快適用。

上周上海自貿區40條金融新政,將為台商打開融資管道,台灣金融業吸引更多大陸居民個人業務和投資大陸金融服務行業,帶來全新機會。

上海自貿區之所以受到外界重視,是因為從上海自貿區的金融改革,就可窺見未來大陸整體金融方向何去何從,不管是台資企業還是台灣金融業,都必須儘早研判這些政策,把自己的資金安排與大陸投資計畫,和上海自貿區改革措施對接,進一步提升台商未來在大陸的競爭力。

自從2012年12月《關於金融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意見》30條政策公布後,直到上周五(10月30日)由人行、商務部、銀監會、外匯局、證監會五部委共同發布的40條最新政策《進一步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金融開放創新試點 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方案》,歷時二年才再次把上海自貿區推向大陸金融改革前緣,台商可從「人民幣資本項目開放、人民幣跨境使用、放寬內、外資設立金融行業限制」三大方向進行解讀。

一、 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2012年上海自貿區就已提出要開放大陸居民個人赴境外投資,只是一直不見具體細則,本次方案再次提出將放開大陸居民個人赴境外投資,投資標的可以是境外實業,也可以是不動產或金融商品,這項政策會對台灣金融機構帶來實質效益,不管是之前台灣官方希望吸引中國大媽投資台灣股票,或是吸引大陸居民在大陸就可以直接投資台灣金融商品,都會產生一條全新的引資管道。

除此之外,此次新政還強調上海自貿區將推進FT帳戶(自由貿易帳戶)的本外幣一體化作業,嘗試進行非金融類企業在限額內可自由兌換本外幣,並逐步擴大額度,同時針對大陸居民每年只可兌換5萬美元等值外幣的限制進行放寬。

二、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

官方將支持上海自貿區內企業的境外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大陸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上海自貿試區內的個體工商戶,則鼓勵向其境外經營主體提供跨境人民幣資金;另一方面,官方將拓寬境外人民幣回流大陸管道,擴大境外人民幣在大陸境內投資金融產品範圍,促進人民幣資金跨境雙向流動。

三、開放上海自貿區的內、外資企業設立金融服務業

1、鼓勵設立從事境外股權投資的項目公司,支持符合條件投資者設立境外股權投資基金。
2、允許外資金融機構設立合資證券公司,但外資持股比例不得超過49%, 至於內資股東則不再要求為證券公司,並允許擴大合資證券公司業務範圍。
3、放寬現在大陸境內銀行不能從事保險、證券類業務的限制,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嘗試開展金融業綜合經營與允許設立金融控股公司。(注釋:2018年6月上海自貿區管委會頒布《關於擴大金融服務業對外開放進一步形成開發開放新優勢的意見》,全面落實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最大限度縮减上海自貿區外商投資負面清單,推進金融服務領域對外開放。加快推進金融業簡政放權改革探索,不斷深化金融領域的「證照分離」改革,加強事中事後分析評估和事後備案管理。)
4、在大陸與港澳、台灣有關經貿合作協議框架下,提高港澳台地區金融行業參股金融機構持股比例。
5、支持民營資本進入金融業,依法設立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財務公司、汽車金融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
6、目前大陸只有浦發、交行、招商、平安四家銀行被獲准從事OBU業務(離岸銀行業務),未來上海自貿區將支持獲得OBU業務的銀行在自貿區內擴大離岸業務,並在確認風險評估基礎上,再擴大試點銀行業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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