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項下與大陸居民境外投資開放


按照大陸現行的QDII制度,個人投資者不能直接投資海外市場,而只能購買QDII基金來間接的投資海外資本市場。之前市場曾傳言首批試點QDII2的城市分別為上海、天津、重慶、武漢、深圳和溫州,目前監管部門尚未公布QDII2的具體實施實施細則,看來大陸居民個人直接投資境外市場仍需拭目以待。

透過上海自貿區即將公布的「資本項下」與「大陸居民境外投資」新規,台資金融業將有全新的人民幣業務機會。

算算今年人民銀行已經降息五次,導致大陸境內一年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從年初的5.6%一路下滑到4.35%,而同期台灣OBU人民幣貸款利率卻直線上升,近期更是升破5%,形成近幾年少見的倒掛現象,再加上今年8月起人民幣匯率波動極大,導致大陸境內企業想在境外融資動機下降,給了大陸官方推進人民幣資本項下可自由兌換絕佳時機。

於是上周三(10月21日)國務院通過《進一步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金融開放創新試點 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方案》,再次以上海自貿區做為外匯改革試點基地,推進人民幣資本項下可自由兌換目標。

雖然如FT帳戶借款額度、放開資本金可兌換及使用限制等,都還沒公布正式操作細則,但此次由國務院所制定的外匯改革方案,除了是上海自貿區今年以來最重要的外匯新政外,也將會是天津、福建、廣東三個自貿區,甚至是下一步資本項目開放推廣到全大陸的風向指標。

上周國務院的方案可分為兩大層次加以探討:

一、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雖然這次國務院的方案只針對資本項下開放給予原則性綱領,須待上海自貿區官方再具體細化操作規定,但從今年4月22日上海自貿區啟動的FT帳戶外幣服務來看,上海自貿區內企業所開立的FT帳戶,已可實現經常項目及直接投資項目的自由兌換,通過FT帳戶借入的外債,也突破了外債不可結匯歸還人民幣貸款的限制,可將結匯後的人民幣資金用於歸還上海範圍內銀行超過六個月的銀行貸款,只不過對FT帳戶的借款額度設置仍較小((註冊資本+資本公積)×2)。

如果借款期短於一年且借款幣別為外幣,則須按借款金額的1.5倍占用額度,如此一來實際可借款額度就更小,可見官方對資本項下開放的小心翼翼態度。

從深圳前海、天津、廈門、蘇州、昆山等地均已實施人民幣跨境借款新政分析,加上上海自貿區官方在國務院上周出文背書支持下,短期內勢必會推出對於人民幣跨境借款額度、用途及使用限制等更為寬鬆的新外匯政策,台商就算未在上海自貿區內投資,也應充分理解上海自貿區資本項下改革和放寬限制的步驟,並放進自己未來在大陸的融資規劃安排中。(注釋:2020年3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外匯局聯合頒布《關於調整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調節參數的通知》(銀發〔2020〕64號),9號文中的宏觀審慎調節參數由1上調至1.25,即全口徑的外債額度上限由淨資產的2倍調整為2.5倍。
2020年3月19日,外匯局將北京市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外債便利化試點範圍擴大至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及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廣東及深圳(粵港澳大灣區)等省、市,允許符合一定條件的中小微高新技術企業在一定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

二、大陸居民個人境外投資(QDII2)

大陸居民的境外投資一直處在「只聞樓梯響」階段,就算是上海自貿區在過去的二年多針對QDII2細則也遲未公布,根據之前已公布政策,大陸居民投資境外的個人資格,須滿足在上海自貿區內註冊企業工作一年以上,境外可投資項目則包括移民投資、房地產投資、境外證券投資和境外實業投資等,且會有投資額度限制。

目前大陸個人赴境外投資要取得外管局核准仍較困難,加上2014年29號文《跨境擔保外匯管理辦法》,對大陸居民的個人跨境擔保,也被要求比照企業辦理,實務中也不可行,若是上海自貿區依上周國務院新政策,真的針對大陸居民投資境外給予實質鼓勵或放寬限制,那對台灣的銀行、證券等金融行業,將會是一大利多消息,因為大陸居民個人境外投資代表了全新的人民幣業務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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