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獨資貿易公司三種功能


專欄主要分析保稅區內設立外商獨資貿易公司的功能,雖然間隔近20年,這幾種功能仍然存在。大陸早已放開外商投資領域,保稅區外也可以成立外商獨資貿易公司。保稅區內獨資貿易公司仍有區外貿易公司不具備的保稅優勢,可以緩解企業的資金壓力,尤其對於貨物的轉口貿易有較大優勢。台商可以利用保稅區內虛擬位址設立獨資貿易公司,在區外設立有分銷權的分公司,一則可以具有貨物的保稅功能,二則可以降低區內較高的實際經營成本。

外商在保稅區內設立獨資貿易公司,不但是貨款、貨物、發票等實務操作中,成本低風險小的方法,也是目前大陸層層限制外商從事貿易下,唯一合法的選擇(注釋1:現行規定,外資可以在保稅區內外設立獨資貿易公司)。以昆山、蘇州及上海一帶成立最早,運作也最成熟的上海外高橋保稅區為例,保稅區內除允許外商成立獨資貿易公司,即通稱的國際貿易公司,還針對外商需要另外規劃兩種外商可選擇的貿易公司性質。

一、生產加工型貿易公司:主要為讓外商在保稅區內設立工廠,因保稅區對區內企業進口原材料或半成品免徵關稅、增值稅或其他進口環節的種種稅賦,使外商不會因為資金積壓在海關及稅務單位,造成資金調度困難,更可以讓外商利用保稅區內低廉的勞動力及土地成本,增加競爭力,產品除可外銷至境外,也可以內銷到大陸其他地方,是進可攻退可守的投資選擇。生產加工型貿易公司除了經營範圍可完全包含另兩種型態的貿易公司,還有一些特殊之處值得外商留意,一是加工產品範圍和數量不受大陸官方對行業及產品導向的限制及規範,例如金銀一類物品的加工生產,在大陸一般地區須經人民銀行批准,但在保稅區內則無此限制。

此外,生產加工型貿易公司進口受配額管制的原材料時,如果這些原材料不是用來內銷,而是為了生產加工,以及加工後的產品內銷,都不須向官方申領進口配額或是特殊的進口許可證。(注釋2:現行規定僅有少數產品有進口配額管理規定,主要是玉米、小麥等農產品、禽肉、化肥、廢銅鋁金屬等。)

二、倉儲分撥型貿易公司:即一般通稱的物流配送。以物流為主要功能定位的倉儲分撥型貿易公司,不但是大陸官方積極推動的商業型態,也是最近一年外商關注的重點,尤其是一般商品、零配件、成品及成套設備銷售四大領域最常見。(1)一般商品分撥:以傳統倉儲功能為主,定時定量向客戶供應各類商品,可發展成為連鎖商店或大型超市的配送中心,例如目前在上海頗具知名度的「易初蓮花」量販店,就是成立「易初商貿(上海)有限公司」,專門為自己的量販店體系配送。(2)零配件的分撥:主要是跨國集團為在大陸成立的子公司,或在亞洲設立的其他企業,因專業維修或須供應其他部門零配件設立的分撥倉儲型貿易公司,以目前在大陸非常成功的GM通用汽車為代表,通用在大陸成立的第一家全資子公司「通用汽車倉儲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即為一例。(3)產成品分撥:外商對一些少量多樣的產品,或須再進行簡單組裝的產品,可先繳納關稅後,利用在保稅區外以接近市場為原則租用倉庫,就近供應客戶,或可利用保稅區進行簡單後段加工,組裝後再銷售給客戶,這種方式在保稅區中相當普遍。(4)成套設備的銷售及展示:外商利用保稅區進口貨物保稅自用設備免稅的特點,在保稅區內開設分撥倉儲的貿易企業,以在保稅區內的展售場地,進行長期展示和對客戶提供培訓服務,不但可以提供外商對潛在客戶的服務和增強外商對大陸市場的了解,而且將大型昂貴的成套設備,例如數控機床、數控巨型噴繪打印系統等置於區內演示,與客戶面對面溝通,甚至可提供售後維修,配件更換或介紹新產品,都可為外商節省不少初期行銷成品,這以日本松下公司成立的「松下機電(上海)有限公司」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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