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買大陸股票注意事項
台灣居民在大陸主板及中小板開戶即可買賣股票,投資風險較高的創業板及科創板,也有一個類似台灣「風險預告書」的防範手段,要求有兩年以上的證券投資經驗、填寫風險測評表;科創板還要求申請前20個交易日證券帳戶及資金帳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才能開戶並有資格交易。台灣居民購買的股票分配股息如何繳稅,稅法規定對股息分配時持有股票不滿一年的,先按免稅處理;若出售時未滿一年由中登公司在轉讓款中扣回稅款。
除了開戶,須特別注意「外匯」和「稅務」問題。
在台灣,買F股股票得另外填寫一張「風險預告書」,若不是F股股票就沒這項要求。
在大陸,因有上海和深圳兩個交易所,因此一般股民都會同時開立上交所和深交所兩個股票交易帳戶,上交所的股票通稱為「上海主板」,深交所同時有主板與中小板,兩者审核标准相同,但由於深交所主板已不再受理掛牌,因此都以「深圳中小板」的通稱來區分,區分的初衷是服務不同規模的上市企業。(注釋:主板與中小板對於企業規模的要求變化如下:1、2005年5月17日前,沒有限量;2、2005年5月18日至2010年12月31日,發行超過10,000萬股在主板上市,低於10,000萬股在中小板上市,剛好10,000萬股由企業選擇在主板或中小板上市;3、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27日,發行超過8,000萬股在主板上市,低於5,000萬股在中小板上市,發行在大於等於5,000萬股且小於等於8,000萬股由企業選擇在主板或中小板上市;4、2014年4月27日起,根據《發行監管問答--首發企業上市地選擇和申報時間把握等》規定沒有限量,由企業選擇在主板或中小板上市。)
除此之外,深圳有2009年開始的「創業板」,上海有2019的開始的「科創板」。台灣居民要購買大陸股票,只要同時開立上交所和深交所兩個股票交易帳戶,能買賣大陸主板及中小板已經掛牌的所有股票,但創業板與科創板股票屬於投資風險高的類別,要投資這兩個板塊股票,還需通過風險測試、投資二年以上經驗及資金實力證明等要求方能正式開戶交易。
大陸官方開放台港澳居民2013年4月1日可直接購買大陸股票,最關鍵的必備文件是「臨時住宿登記證明表」。
依規定,台灣居民只要進入大陸居住,24小時內必須向住宿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這張「臨時住宿登記證明表」,只不過台商如果投宿的是飯店,多由飯店代為申報;如果投宿朋友家或公司宿舍,實務中沒有人會注意到這項規定。
雖然證監會指的是開放給在大陸「工作和生活」的台灣居民購買大陸股票,其實台灣居民只要入境大陸一天以上,再主動前往投宿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臨時住宿登記證明表」,據此開立股票帳戶,從現行規定來看也沒有任何限制。
除了上述開戶要求外,台灣居民投資大陸股票還須特別注意「外匯」與「稅務」兩大問題:
1、外匯
依大陸證監會規定,台灣居民購買大陸股票的資金來源必須是「合法資金」。
所謂「合法資金」,指的是在大陸境內完稅的各項收入,以及外管局允許外籍人士每人每年5萬美元自由結匯為人民幣的額度,以及允許台灣居民每人每天自由從台灣匯入大陸8萬元人民幣,依規定只能作為銀行定存、活存和取現,不能理財也不能轉帳買賣股票,因為該帳戶是「特別帳戶」,不是一般大陸股民買賣股票的「資金帳戶」。
當然,如果有人從「特別帳戶」提領現金,存入自己或他人專為買賣股票開立的「資金帳戶」中,實務中很難查證這是否屬於「合法資金」。
但台灣居民更在乎應該是在大陸買股的合法資金,未來才能合法把出售股票後的款項匯回台灣。
2、納稅
台灣居民購買大陸股票的納稅問題,和外匯比起來較為簡單,與一般大陸居民買賣股票的稅務規定相同。
首先、大陸股民在二級市場買賣股票不課徵個人所得稅。
其次,買股票的分紅,依持有股票時間長短分為三種稅率,持股一個月以內的分紅,股息紅利要課徵20%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間在一個月到一年之間者,股息紅利要課徵10%個人所得稅,持股超過一年以上者,股息紅利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5%,對股息分配時持有股份不滿一年的,先按免稅處理,若出售時未滿一年由中登公司在轉讓款中扣回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