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針對台商放寬境內外融資限制
2013年8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昆山市支行頒布昆銀發〔2013〕34號文,昆山企業向集團內境外企業借入的人民幣不占用境內企業外債額度。能夠享受昆山試驗區跨境人民幣借款業務的境內企業必須是在昆山試驗區內註冊成立,並在試驗區實際經營或投資,且必須是台灣地區企業、個人直接或間接投資設立、台資股權比例超過25%的外商投資企業。大陸境內台資企業再投資設立在昆山試驗區內的企業也可以按規定享受該政策。
「試點」是大陸經濟改革開放非常特別的一環,對現行法規不允許的部份,大陸官方想出「試點」模式進行突破,凡事只要放進「試點」框框內,不能做的事就可搖身一變成為具體可執行的步驟,既不用大動干戈修改法令,行政部門也不用擔心開放後的責任,再加上執行速度快,「試點」可說是最具有中國特色的經濟行政手段。
法令鬆綁 五大試點區適用
此次「昆山深化兩岸產業合作試驗區」正是「試點」的典型,試驗區範圍涵蓋了「昆山經濟技術開發區」、「昆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昆山綜合保稅區」、「花橋經濟開發區」和規劃建設中的「海峽兩岸(昆山)商貿示範區」五大區域(注釋1:2013年8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昆山市支行頒布《昆山深化兩岸產業合作試驗區跨境人民幣業務試點暫行辦法實施細則》(昆銀發〔2013〕34號)規定,本辦法所稱昆山深化兩岸產業合作試驗區(以下簡稱昆山試驗區)是指昆山現有國家級和省級開發區,以及規劃建設的海峽兩岸(昆山)商貿示範區。本辦法所稱昆山試驗區內企業(以下簡稱區內企業)是指在昆山試驗區內註冊成立並在昆山試驗區實際經營或投資的企業),未來在昆山試驗區內所從事的經濟事務,將可以比現行法令更為開放,單從外匯和資金調度角度來看,此次試驗區有兩大層面值得台商關注:
1、個人昆山試驗區將進行「台籍個人跨境人民幣業務」試點工作,所謂「個人跨境人民幣業務」指的是台灣居民可以自由將人民幣匯進大陸或匯出大陸,不再需要換匯為美元。
舉例來說,目前台灣居民在大陸買房,必須從境外以美元形式將購房資金匯入在大陸的台灣居民個人帳戶,憑購房合同和其它購房文件到銀行結匯為人民幣,用以支付購房款項;未來在昆山試驗區內,將有可能允許台灣居民直接從境外匯入人民幣支付各種費用。
但要注意,台灣央行今(2013)年1月25日剛修正「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只允許台灣居民每人每天匯款上限人民幣8萬元到大陸。
2、企業昆山試驗區在企業外匯上,將允許試驗區內的企業與台灣地區企業在企業集團內部試點開展人民幣借貸業務。
目前,大陸台資企業從台灣借入資金,主要通過外債途徑,問題是外債受到「投注差」限制,也就是外債額度不得超過「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差距的限制,偏偏外債額度不足是台商最常見的問題,如果可以有所突破,會有助於台商享受台灣低成本銀行資金的優勢。
台商優勢 可發低成本資金
另一方面,大陸台資企業想要把大陸境內的人民幣資金借到境外,目前也只能依之前專欄分析,必須是境內台資企業設立在境外的子公司,或是境外直接的母公司才有法令可遵循。
借貸業務 人民幣不受限制
但若是借給境外子公司,那依規定不得超過本身所有者權益的30%,若是對境外母公司提供借款,則不得超過「應付股利」與「未分配利潤」的總和。
若是昆山試驗區未來允許區內企業與台灣企業在集團內開展人民幣借貸業務,可不受上述限制,那對台商靈活調度境內境外資金,降低資金成本和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將充滿極大誘因。(注釋2:《昆山深化兩岸產業合作試驗區跨境人民幣業務試點暫行辦法實施細則》(昆銀發〔2013〕34號)規定,人民幣雙向借款一般存款帳戶實行跨境人民幣借款與放款收付軋差餘額限額管理,該帳戶的日末餘額不得高於該企業集團內部境內成員所有者權益總額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