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台商境外資金池(中)
台商建立「境外資金池」不是簡單的把錢從大陸境內移到境外,而是透過境外融資取得更多的資金部位。常見的「境外資金池」融資方案包括:1、大陸台資企業新設或收購境外子公司,境外子公司為大陸台資企業承擔境外的代採購、代銷售功能,境外子公司透過資金流水向境外銀行融資;
2、大陸台資企業向境內銀行提供資產擔保+大陸銀行向境外銀行開具人民幣擔保信用狀(StandbyL/C)+境外銀行向境外子公司放款等。
「境外資金池」不是把錢從大陸境內移到境外,建立「境外資金池」是為了在境外擠出更多資金部位,這才是目的所在。
上周專欄已分析,大陸台商2013年由於大陸境內貸款不易、官方政策及大陸境內、境外巨大利差三大背景要素下,台商必須想辦法建立起新的「境外資金池」,以面對2013年資金籌借不易的問題。
大膽出擊 突破當前限制
要建立「境外資金池」,台商必須先具備以下三大條件:
1.改變大陸高度「外匯管制」觀念
不可否認,大陸至今仍是個外匯管制國家,但大陸在外匯管制程度上,已有了明顯鬆綁,最明顯就是去年外管局撤除了企業進口需要付匯核銷,出口需要收匯核銷的「外匯核銷」規定,但很多台商至今仍未面對這項事實,以為境內外資金調動和以前一樣不可操作,這除了造成自己被自己觀念所綁住外,也會使「境外資金池」作用大打折扣。
2.「境外資金池」必須有大陸境內、台灣或其他境外(例如香港、新加坡)銀行配合。
善用政策 讓調度更靈活
「境外資金池」顧名思義是在大陸境外的銀行所建立的資金部位,但大陸境內的銀行也是台商建立「境外資金池」不可缺少的關鍵,以過去分析的人民幣擔保信用狀(StandbyL/C)便是最好的例子;在還未開放人民幣StandbyL/C,只有美元StandbyL/C的時代,大陸的銀行由於受到本身對外擔保額度的限制,幾乎都把StandbyL/C的「珍貴」額度留給最重要的客戶,一般台商根本無從開StandbyL/C,但現在就算人民幣StandbyL/C可以不占銀行對外擔保額度,但大陸本地銀行仍掌握了最終要不要為企業開立人民幣StandbyL/C的權利,故大陸境內銀行對台商建立「境外資金池」仍具有重大影響力。台商勿以為建立「境外資金池」只和境外銀行有關聯,其實和大陸本地銀行關聯度更大。
3.善用最新四大外匯政策
(1)台灣官方開放台灣的銀行OBU承作人民幣業務;(2)大陸官方開放人民幣standbyL/C;(3)大陸貿易項下(貨款)結匯沒有限制;(4)不需外匯核銷後,台商的預收貨款或延付貨款不再有額度限制,改為進行總量管控。這四大政策是台商建立「境外資金池」過程中最核心的關鍵,台商必須結合這四大政策與自己企業個別情況,建立起屬於自己的外匯資金模型,找出滿足「境外資金池」最大利益的境內境外資金平衡點。「境外資金池」不是把錢從大陸境內移到境外,台商建立「境外資金池」是為了在境外擠出更多的資金部位,這才是「境外資金池」的價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