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信用狀台商融資新管道
自2014年6月1日起,大陸台資企業辦理「內保外貸」適用《跨境擔保外匯管理規定》(匯發〔2014〕29號),需至企業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內保外貸」簽約登記手續。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於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銀發〔2017〕9號)规定,自2017年1月11日起,金融機構向客戶提供的內保外貸按20%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餘額計算。台資銀行承做內保外貸業務開具保函無論是人民幣還是外幣,內保外貸的業務量受限本行的跨境融資風險加權餘額。
對大陸台商來說,Stand by L/C(擔保信用證或備用信用證)早期的操作方式,多是大陸境外銀行開Stand by L/C 到大陸的銀行擔保台資企業貸款,這種方式的缺點,一是貸款成本過高,就算境外銀行收取Stand by L/C開證費用不高,但畢竟最終還是向大陸銀行借人民幣,成本常維持在6%甚至7%以上的高位;其次是大陸境內銀行常要求台商「還舊借新」,也就是貸款期限到期後必須先償還貸款,再看看銀行願不願意重新放款,這使得台商在大陸境內的資金調度產生許多限制。
疏通融資困境
後來大陸官方開放銀行承作「內保外貸」業務(注釋1:自2014年6月1日起,大陸台資企業辦理「內保外貸」適用《跨境擔保外匯管理規定》匯發〔2014〕29號文,需至企業所在地外匯局辦理「內保外貸」簽約登記手續),也就是允許大陸境內企業以資產向大陸本地銀行抵押或質押後,透過大陸本地銀行開立「美元」Stand by L/C給境外銀行,擔保境外企業借款,這種方式對大陸境內有資產,境外需要資金的台商來說是件好事,因為境外銀行融資成本比境內銀行便宜許多,問題是,由於種種外匯管制原因,這些境外資金回不到大陸境內,所以仍解決不了台商在大陸需要人民幣資金的問題(注釋2:之前29號文規定內保外貸項下資金不得通過向大陸境內進行借貸、股權投資或證券投資等方式將擔保項下資金直接或間接調回境內使用。《關於進一步推進外匯管理改革完善真實合規性審核的通知》(匯發〔2017〕3號)規定,自2017年1月26日起,允許內保外貸項下資金調回大陸境內使用。債務人可通過向境內進行放貸、股權投資等方式將擔保項下資金直接或間接調回境內使用);另一方面,大陸本地銀行要向境外銀行開立美元Stand by L/C,會占用銀行本身對外擔保的額度,這使得大陸銀行非常珍惜開立美元Stand by L/C的額度,紛紛提高開證條件,甚至還有大陸銀行要求企業須提供100%足額擔保,才願意考慮開立美元Stand by L/C。
沒有結匯問題
直到近期大陸官方在銀行「內保外貸」業務範圍內,進一步開放「人民幣」Stand by L/C,解決過去大陸銀行開「美元」Stand by L/C時,因對外擔保額度問題不願意開證的情況,雖然大陸人民銀行和外管局對於銀行的人民幣Stand by L/C業務,到底占不占用銀行對外擔保額度的規定不一,但實務中,大陸的銀行多是遵照人民銀行〔2011〕145號文件,也就是銀行的人民幣保函業務不納入現行外債管理。(注釋3:2017年1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於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銀發〔2017〕9號),將銀行包括外國銀行境內分行(港澳台參照適用)納入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範圍,金融機構向客戶提供的內保外貸按20%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餘額計算。意味著內保外貸的業務量受限於銀行本身的跨境風險加權餘額。根據9號文,金融機構跨境融資風險加權餘額上限=淨資產×跨境融資槓桿率×宏觀審慎調節參數,對於台資分行而言,淨資產按運營資本計,以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為準,對於法人制銀行包括外資銀行而言,淨資產按一級資本計算;跨境融資槓桿率為0.8,宏觀審慎調節參數為1,即台資分行的跨境融資風險加權餘額上限為運營資本×0.8;境內法人制台資銀行的跨境融資風險加權餘額上限為一級資本×0.8。)
因此,大陸台商可將原本提供土地廠房給大陸銀行抵押,取得的人民幣貸款額度,直接改為開立人民幣Stand by L/C的開證額度,先擔保境外的關聯方向境外銀行取得美元甚至是人民幣資金後,再利用「增資」、「外債」或是之前專欄曾分析過的「預收貨款」等途徑,將境外資金匯入大陸境內結匯為人民幣,一來可以償還大陸境內人民幣貸款。(注釋4:根據《關於改革和規範資本項目結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6〕16號)規定,台資企業的外債資金均可按照意願結匯方式辦理結匯手續,並且償還人民幣貸款不在負面清單的範圍。另外16號文所附《資本項目帳戶資金支付命令函》格式的第4條關於資金用途的填寫時,明確列出了「償還銀行貸款」用途,從側面證明了外債可以結匯償還境內銀行人民幣貸款。)
其次是預收貨款屬於貿易項下,大陸外管局對貿易項下美元結匯為人民幣條件限制較資本項下寬鬆,不會產生美元資金無法結匯為人民幣的問題。
當然,大陸銀行開立人民幣Stand by L/C能賺的錢和直接貸款比起來並不多,頂多也就是1%左右的收費罷了,因此大陸的銀行多會要求台商要配合存款,或加強貨款往來業務關係,實務中也有不少大陸銀行基於和台商長久業務往來,願意不需任何擔保品僅靠信用額度就為台商開立人民幣Stand by L/C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