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商參股陸企模式分析


2018年7月30日大陸商務部、證監會等部門聯合頒布《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擬將限售期從三年調整為12個月;並擬降低外國投資者的資產規模,實有資產總額不低於5,000萬美元或管理實有資產總額不低於3億美元,此前要求分別為1億及5億美元。隨著大陸持續放寬市場准入,推動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向更高水平提升,商務部正式出台《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將指日可待。

單就上市後大股東持股比例來看,台灣上市櫃公司大股東持股比例要遠低於大陸上市公司,原因很簡單,一來大陸從2006年股權分置後,大股東持股才被允許在二級市場自由買賣,之前大股東所持的股票是「非流通股」,股權分置後才改為全流通,也許是因為大股東被允許自由買賣股票的時間不長,市場還未接受企業上市,大股東賣股賺錢是天經地義的事,使大陸資本市場對大股東出售持股的態度遠不若台灣開放,往往大股東只要一賣股票,股價便應聲下滑。

另一方面,大陸上市公司大股東買賣自家股票手續也遠較台灣麻煩,對在大陸上市的台商來說,更重要的是大陸股票至今仍限制外國居民購買,造成境外股東只能賣股票不能買回,這些都是造成企業在大陸上市後大股東持股比例居高不下的原因。(注釋1:大陸證監會宣布,從2013年4月1日起,大陸境內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可以開立A股帳戶。大陸結算公司9日發布修訂後的《證券帳戶管理規則》和《業務指南》,放開了對境內港澳台居民開立A股帳戶的限制,明確了開戶所需的證明材料。中國結算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境內港澳台居民開立A股帳戶需要提交「三證」,即香港、澳門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和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台居民身份證以及公安機關出具的臨時住宿登記證明表。境內港澳台居民A股帳戶投資範圍、適當性管理等帳戶權限將按照境內個人投資者A股帳戶權限同等對待。)

同時,很多外商在嘗試內銷市場失敗後,改變策略,轉通過投資大陸上市公司,藉由大陸資本市場的高度取得大陸境內通路甚至是品牌,也減少切入大陸內銷市場的風險;再加上一開始本文所分析,大陸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套現不易,如果大股東可以一次性出售相當比例股票給同行業的外國企業,那一來股票不是在二級市場上出售,不會引起市場疑慮,股價自然不會下跌;其次是引進戰略境外股東,還可表示大股東重視公司未來發展,股價不但不會下跌還可能會上漲。所以不管是直接將股權賣給境外同行,甚至是增發新股,以定向增發模式讓國外同行成為上市公司股東,都使許多大陸上市公司大股東對類似模式趨之若鶩。

除了已有法商投資大陸上市公司蘇泊爾,收購大股東持股之外(注釋2:目前外資參股大陸上市公司需符合現行《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15年第2號)的規定,2018年7月30日大陸商務部、國資委、證監會、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外匯局聯合發布《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與2號文相比存在以下變化:
1、2號文要求外國投資者實有資產總額不低於1億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實有資產總額不低於5億美元;對於不成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的外國投資者,徵求意見稿要求實有資產總額放寬到不低於5,000萬美元或管理的實有資產總額不低於3億美元;外國投資者成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的,實有資產要求沒有變化。
2、徵求意見稿將限售期從三年調整為12個月;取消外國投資者戰略投資A股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不得低於10%的要求;允許外國投資者要約收購上市公司)
,日本上市公司近來也積極在尋找大陸上市公司作為參股對象,首先是因為日本資金成本極低,與其把資金放在銀行沒有任何收益,還不如投資大陸相同行業或上下游企業上市公司股權,除了人民幣升值誘因,只要每年分配的股利超過日本銀行存款利率,就算是成功的投資,就更別說還有進入大陸市場意義等多重價值。

從日商近期尋找大陸上市公司作為參股對象來看,有幾個重點值得台商參考:

1、參股對象必須是大陸上市公司,原因來自對大陸企業財務報表真實性信心不足,上市公司最起碼在透明度及財務真實性上相對容易說服日本投資者。

2、參股對象首選是以大陸內銷為主,且擁有大陸通路的上市公司,因為日商會希望藉由通路帶進自己的產品,大陸通路也是目前全世界最熱衷的投資標的。

3、除了市場的業務層面外,上下游或橫向整合也是日商參股方向之一,舉例來說,日本企業可能在大陸尋找和自己製程一樣的企業,把大部份產能搬到大陸,只保留研發和銷售在日本,但必須透過參股大陸上市公司,才能緊緊抓住日後所需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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