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大陸需掌握官方產業政策


自2019年7月30日起,外商投資需根據國家發改委、商務部頒布的《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9年版)》、《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19年版)》判斷所屬類別,其中負面清單中禁止外商投資的領域,則外商不能投資;負面清單中非禁止投資領域,則須進行外資准入許可。對於外資准入負面清單之外的外資項目,大陸將不單獨設置准入限制;除了需准入許可的外資負面清單專案應經核准外,其他外資項目由地方發改委實行屬地化備案管理。

大陸「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將進入大陸投資的外商分為鼓勵類、允許類、限制類、禁止類四大類(注釋:「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已被《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替代。自2019年7月30日起,外商投資需根據國家發改委、商務部頒布的《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9年版)》、《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19年版)》判斷所屬類別。對於外資負面清單之內涉及固定資產投資的外資新建項目或倂購項目,根據股比、高管要求等規定,辦理核准手續。其中總投資3億美元及以上項目由國家發改委核准,3億美元以下項目由省級發改委核准),到底什麼行業大陸官方允許外商投資,什麼行業又不被允許進入,甚至中國官方對某個行業的外商投資中國態度,都可在「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清楚得到答案。

2008年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前,也就是內外資稅收環境還未併軌前,外商必須非常在乎自己到底是被歸為目錄所定義的鼓勵類還是允許類,因為被定義為鼓勵類企業,除了進口設備可以免稅外,其他稅收優惠政策也都向鼓勵類企業傾斜。

但隨著2008年新企業所得稅法生效,外商在大陸的稅收優惠政策幾乎全被取消,是不是鼓勵類自然就沒有多大意義,這使得「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重要性隨之下降。

因此,剛出台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徵求意見稿對台商來說,應是從大陸官方產業開放政策,或是市場准入等角度來看,而非從過去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解讀,例如徵求意見中就明顯鼓勵外商投資高端製造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等,清楚表示未來中國政府對外商投資行業的喜好。

和2007年最後一次修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相比,大陸官方展現了要將產業結構由製造業轉向服務業的決心,從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中特別增加了創業投資企業與知識產權服務兩項,在過去的指導目錄未曾提及,而在金融業中,金融租賃公司也不再列為限制類範圍,對於醫療行業,舊的目錄是被列入限制類,只限於合資、合作,此次則刪去這一限制改列入允許類,並允許台灣資本設立獨資醫療機構。

其他的鼓勵類新增領域則強調要利用高新技術與節能環保技術,並對企業產品含有研發與設計內容予以支持。單以紡織業為例,官方就鼓勵採用節能減排技術或裝備的高級織物面料或織染及後整理加工。

在汽車領域則鼓勵汽車環保材料的研發與製造,同時增加汽車動力電池的專用生產設備設計與製造,但過去一直被列入鼓勵類的汽車整車製造,此次則從鼓勵類中剔除。

台商從事買賣貿易最多的批發和零售業範圍,在舊目錄中屬於商品拍賣、特許經營、委託經營等,過去都被列入限制類範圍,此次徵求意見稿中也不再限制。

根據目前特許經營規定,外商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需要向審批部門提出申請增加「以特許經營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經營範圍,審核通過後才可以開業。不論如何,對那些從限制類變為鼓勵類的行業,如果該行業有單行條例,則審批過程還是要依據單行條例進行,但可預見在改為鼓勵類後,有可能在審批權限及資質要求上進行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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