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台資銀行對台商價值分析
目前台資銀行在大陸既可以設立子行也可以設立分行,自2019年9月30日起,大陸監管部門對其人民幣業務的門檻有所降低。台資銀行在大陸經營應發揮自身跨境、外幣、資金、服務等優勢,為台商擴大經營提供所需資金,例如專欄所述通過內保外貸在境外取得融資併購台灣或境外企業;另外內保外貸取得的資金也可以外債形式流入大陸,以降低大陸台資企業的資金成本。
台資銀行依規定在大陸設立的分行,一開始只能承作外幣業務,至於人民幣業務須在該分行第一年獲利且滿足其他條件情況下才能向銀監會提出申請(注釋:2019年9月30日實施的《關於修改〈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720號),對台資銀行的人民幣業務規定如下:1、取消台資銀行開辦人民幣業務的審批,使條件成熟、準備充分的台資銀行一開業即擁有全面的本外幣服務能力;2、降低台資銀行分行吸收人民幣存款的業務門檻,將台資銀行分行可以吸收中國境內公民定期存款的金額下限由每筆不少於人民幣100萬元改為每筆不少於50萬元)。因此,台資銀行在大陸新設的分行一開始只能對出口導向且以美元需求為主的台商提供融資價值。
特別是過去專欄強調的NRA帳戶,NRA的外幣收支功能大部份不受大陸外匯管制,以NRA的收款三大功能為例:(1)不同NRA帳戶間的外幣資金劃轉;(2)和境外OBU帳戶間的外幣資金劃轉;(3)從境內境外企業間的外幣收匯,台資銀行大陸分行都可提供上述服務。如果拿傳統境外OBU帳戶操作模式與台資銀行大陸分行NRA帳戶相比,最大的價值應該是大陸端的存款利率較高,目前大陸境內美元與境外美元的存款利差最高可達1%,簡單說,台灣的企業把美元資金放在台灣的台資銀行,和放在同一家台資銀行大陸分行的NRA帳戶,後者可以創造出更高的理財價值。
但對在大陸需要人民幣的台商來說,要寄望台資銀行大陸分行給予人民幣資金上的協助,如上所述必須等到第二年才有機會實現。但不管怎樣,除了利用眼前大陸存款利率高於境外特性,從台資銀行大陸分行賺取較高利差外,台商還是可從以下幾個方向思考台資銀行大陸分行在融資上可能發揮的作用:
1、打通信用瓶頸
台商在大陸融資最大問題,是過去在台灣累積的信用或擁有的資產,無法在大陸銀行端發揮作用,這同時也是大陸台商與其他外商在大陸競爭時的劣勢,因為歐美日等外商可以將原本的境外信用,透過本國銀行在大陸的分行延展至大陸,對其大陸的資金需求產生直接助益,未來台商也可透過台資銀行原本在台灣已建立的綿密分行,和台資銀行自己在大陸的分行進行內部協調,使台灣的信用和資產狀況為大陸的資金需求打開全新的融資管道。
2、Stand by L/C
過去如果是從台灣端的銀行開Stand by L/C到大陸的銀行,擔保大陸的銀行融資給大陸的台商,單單是Stand by L/C的費用可能就高達1%利率,就算是現在最流行從大陸銀行反向開Stand by L/C給境外的銀行,擔保境外台商借美元,也需要一定的利率成本,今後透過台資銀行大陸分行擔任原先大陸銀行的角色,很有可能就免除原先高額的Stand by L/C成本。
3、併購台灣或境外企業
對那些在大陸投資規模超過台灣的台商來說,還可以利用台資銀行大陸分行作為進入台灣併購或投資的平台,甚至是併購台灣以外的外商,也都可利用台資銀行大陸分行,因為境外美元貸款利率遠比大陸人民幣貸款利率低,所以大陸台資企業要投資或併購海外企業,大可不必用手上的人民幣換匯為美元赴境外投資,只要由台資銀行大陸分行基於大陸台商的資產或信用狀況進行擔保,再透過台資銀行香港分行或台灣的總行在境外放款,也可達到投資境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