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SARS時期外商在大陸應注意的稅務事項


專欄主要介紹SARS時期的特殊稅務優惠政策,今天來看已無實際意義。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襲擊全球,為了減少疫情對企業正常經營的衝擊,大陸稅務總局頒布相關稅務優惠政策,例如對於企業和個人捐贈應對疫情的現金和物品,無論間接捐贈還是直接捐贈均可全額抵減應納稅所得額;企業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捐贈,免繳增值稅及附加稅費;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五年延長至八年。

SARS對大陸第三產業即通稱的服務業,有非常嚴重而且直接的衝擊。

例如昆山地區的賓館飯店,入住率曾掉到只剩12%,而上海最繁華的新天地內,外商投資的餐廳及PUB收入更是掉到只有平常的20%。大陸因此對受SARS影響的行業頒布系列稅費減免規定,值得外商進一步關注。

大陸財政部及稅務總局對以下行業相關的稅費,實行特殊的稅收優惠政策。

一、對民航的旅客運輸業務和旅遊業免徵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疫情和對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影響的實際情況,自己決定轄區內實行如下的稅費優惠政策:
(一)飲食業、旅店業減徵、免徵或緩徵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二)對出租汽車司機免徵個人所得稅或降低徵收定額。
(三)對出租汽車公司和城市公共交通運輸公司減徵、免徵或緩徵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對出租汽車公司減免的稅收必須全部用在調低出租汽車司機上交公司的承包費。

「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是依附在企業流轉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上的附加稅費,大陸的稅法中已規定這兩項稅費並不適用於外商投資企業,也就是外商投資企業在大陸原本就不須要繳納這兩種稅費。因此,上面所提到的這些稅費優惠政策,外商真正能夠享受的就僅限於營業稅的減免或是緩徵而已。

以上海為例,上海市政府基於上述財務部及稅務總局的通知精神,5月8日頒布《關於降低非典型肺炎對本市部分行業影響的若干政策》,給予特定服務業一定程度上的財政補貼,其中,外商要留意:

一、對經營困難的民航、旅遊飯店、旅行社等,市政府透過「非典防治專項資金」予以補貼,而對旅遊、餐飲、娛樂業等中小企業,由於受非典影響而造成資金周轉困難,由市區兩級政府擔保基金進行短期流動資金貸款的擔保支持。
二、取消向本市旅館業徵收地方社會事業建設費;
三、對企業和個人用在SARS研究和防治的捐贈,徵收所得稅時可全額稅前扣除。
四、對科研單位用於購置非典的科研設備和其他專項設備,以及企業用於防治SARS的科研經費,可在當年一次性成本列支。
五、企業因生產政府指定的防治SARS用品或藥品,造成的政策性虧損,政府將從財政給予適當補貼。

對在上海從事上述行業的外商,可利用自己在這波因SARS受到的影響及原因,以上述規定為基礎,研究後向官方爭取支持。如果拿上海市政府與中央財政部及稅務總局所制定的優惠政策來進行比較,上海市政府除了按照國家規定的稅費優惠,更在捐贈,因政策造成虧損、購置研究SARS的科研設備上,給予企業所得稅的相對應優惠政策,更在流動資金的貸款部分給予中央未曾提到的支持。

另外,還有兩點外商應特別了解,一是上海市政府這次針對SARS頒布的稅費優惠政策不同於如「二免三減半」等一類的免稅政策,這次是在企業納稅後,再以財政補貼的形式補償企業。因此,從流動資金角度來看,一個是先徵後退,一個是直接免繳,實際上是有區別,其次財政部及稅務總局的優惠政策期限是5月1日到9月30日,而上海市政府的優惠政策期限僅限5、6、7月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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