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政策與指導目錄對影響台商投資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原則上適用於大陸境內的所有企業,但外商投資系按照《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執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淘汰類適用於外商投資企業。大陸台資企業在取得土地、銀行貸款、進口設備免稅等事宜時應適用《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使用,例如2019年12月11日,海關總署頒布《關於執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196號),明確鼓勵類內外資企業進口設備免稅的政策。

台商可能對大陸國家產業政策感到陌生,但只要一提起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幾乎每個台商都很熟悉,因為外商一進大陸設立公司,第一件事就是與當地外經貿主管機關,依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的「鼓勵、允許、限制、禁止」四大類定義,爭取對自己最有利的類別定性,因為被定性為那一類,不僅直接影響台商日後能否享受琳瑯滿目的優惠政策,在類似進口設備關稅納稅問題上,更有天壤之別。

去年元月1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發改委)與商務部聯合頒布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只是針對外商投資大陸前的管理門檻,對台商來說,除了在公司成立前就要力爭符合目錄條件,一旦公司設立,地方外經貿機關判定台商屬於那一類別後,要再改動的機會微乎其微。(注釋1:《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自1995年首次頒布以來,根據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需要已修訂六次。2017年6月28日,大陸國家發改委、商務部頒布《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包括鼓勵類、限制類、禁止類。隨著大陸放開外資准入。自2019年7月30日起,台商投資大陸需根據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9年版)》、《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19年版)》判斷所屬類別,其中負面清單中禁止外商投資的領域,則台商不能投資;負面清單中非禁止投資領域,則須進行外資准入許可。)

單獨由發改委制定的國家產業政策不同,一方面是產業政策不只針對外商,而是所有在大陸的內外資企業均適用;另一方面,產業政策除了由發改委應總體經濟及社會狀況隨時調整,最重要的因為大陸計劃經濟色彩仍濃,產業政策的影響面既深且廣,往往深入財稅、貸款、土地、進出口等與台商最密切的環節,台商在大陸落腳後,更應要重視發改委隨時調整的產業政策,才能找到自己在大陸經濟環境中的最佳位置。最新產業政策2005年底調整,分為「鼓勵、限制、淘汰(落後工藝生產設備及落後產品)」三大類。早在2004年下半年,發改委就以不符合產業政策名義,拿掉汽車、水泥、電解鋁、鋼鐵、焦炭、電石、鐵合金等行業並進行整頓,既限制這些行業的投資也不鼓勵銀行對其貸款,類似情形未來勢必還會再發生,台商短期內要特別從土地及銀行資金兩方面加以留意。(注釋2:《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是引導投資方向、政府管理投資項目,制定實施財稅、信貸、土地、進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據。後經三次修訂,2019年10月30日,國家發改委頒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1、土地:除了分析比對自己的行業,屬於當前產業政策中的那一類外,就算台商不屬於現在發改委特別關注的類別,也要注意因土地指標減少,造成土地使用權證取得不易後形成的土地價格高漲問題;或因宏觀調控帶動的壓制投資氣氛,造成地方政府調高所謂的 「土地投資強度」(例如,有些地方要求每購買一畝土地要承諾帶進20萬到50萬美元不等的註冊資本),對需要擴廠追加投資的台商,土地問題應提早與地方政府協商,拉長準備土地的時間。

2、銀行貸款:發改委的產業政策在銀行對企業貸款過程中,常發生傷及無辜的實例,明明不是產業政策限制或要求淘汰的行業,卻常因為基層銀行人員對產業政策的理解錯誤,或受限於宏觀調控的緊縮氣氛,造成台商原本貸款額度被砍,新貸款額度取得不易,台商面對大陸現在景氣過熱、股市狂漲的條件,除了要有貸款利率必然再攀升、財務費用勢必再增加的心理準備,也應該做好擴大其他資金管道的準備工作,不管是透過股票上市、透過海外銀行、透過OBU融資等途徑,資金成本在以產業政策為手段的宏觀調控環境下,如何取得更多成本較低的資金,會決定台商在大陸的最後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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