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稅改 將衝擊台商


自2008年度起內外資企業在新《企業所得稅法》上已無太多差異,之前外資的優惠待遇已改為鼓勵高新技術、研發加計抵扣、安全環保節能設備抵扣等優惠。另外為了鼓勵綜合保稅區內企業參與大陸內銷市場,2019年8月稅務總局、財政部、海關總署聯合頒布《關於在綜合保稅區推廣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試點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9號),綜合保稅區內申請成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試點企業後,試點企業內銷貨物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近來大陸官方一連串的稅改對台商有利有弊,像配合貿易開放的各種納稅調整,就為台商帶來更多經營自由;又像全國廣設物流園區解決過去境內結轉不得退稅問題;或工廠增加貿易經營範圍後,貿易產品(非自產產品)在特定情況下,也可比照自產產品進行出口退稅等,都大大降低台商在貿易環節中的各項稅收損失。

但另一方面,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將併軌,也就是通稱的「兩稅合一」,將逐步取消台資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甚至各類免稅相關文件從嚴認證,都大幅壓縮台商原本已經不多的節稅空間,進一步衝擊台商最後的淨利潤。可以預見,繼原物料漲價、人事薪資調漲、土地額度緊縮、資金融資不易等眾多不利因素後,大陸稅改對台商的不利影響也將相繼浮出檯面。(注釋1:自2008年1月1日起,大陸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合併成為新企業所得稅。)

以下三項稅改是台商短期內最該注意的焦點,也是要提早思考如何採取對策的關鍵所在:

1、物流園區的出口退稅:大陸現已在全國八個保稅區(大連、天津、青島、上海、張家港、寧波、廈門、深圳)及蘇州設立所謂物流園區,解決過去「兩頭在內」(指原料和出口市場)結轉過程中,境內採購原物料增值稅不得辦理出口退稅的問題,也解決貨物進到「出口加工區」後,不能以貨物原狀態而是必須再經加工才能重回境內的貨物流轉問題。這種看起來是解決過去通稱「香港一日遊」的物流不便,實際上是解決「兩頭在內」的出口退稅問題。

2、工廠增加貿易經營範圍的貿易產品出口退稅:隨著工廠也可從事貿易,實際通過官方審批取得從事貿易資格的台商越來越多,不以自產產品而是以貿易產品辦理出口退稅的工廠數量也直線上升,自產產品出口退稅是採免、抵、退原則,根據2006年4月14日蘇州市國家稅務局進出口稅收管理處頒布的《出口貨物徵稅管理辦法》,只要符合官方所謂視同自產產品的標準,像是與自產產品的性能或產品名稱相同,或使用台商自己原先的商標或外商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或境外採購方以前就已採購自己的自產產品等,都可視同是自產產品辦理出口退稅。(注釋2:根據《關於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附件4.視同自產貨物的具體範圍的規定,視同自產產品的範圍包括:
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外購貨物
1.與本企業生產的貨物名稱、性能相同。
2.使用本企業註冊商標或境外單位或個人提供給本企業使用的商標。
3.出口給進口本企業自產貨物的境外單位或個人。
二、與本企業所生產的貨物屬於配套出口,且出口給進口本企業自產貨物的境外單位或個人的外購貨物,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用於維修本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的工具、零部件、配件。
2.不經過本企業加工或組裝,出口後能直接與本企業自產貨物組合成成套設備的貨物。
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委託加工貨物
1.與本企業生產的貨物名稱、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業生產的貨物再委託深加工的貨物。
2.出口給進口本企業自產貨物的境外單位或個人。
3.委託方與受託方必須簽訂委託加工協議,且主要原材料必須由委託方提供,受託方不墊付資金,只收取加工費,開具加工費(含代墊的輔助材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四、用於本企業中標項目下的機電產品。
五、用於對外承包工程項目下的貨物。
六、用於境外投資的貨物。
七、生產自產貨物的外購設備和原材料(農產品除外)。)

3、縮短進口設備免關稅(增值稅)的免稅期間:大陸海關官員曾在不同場合表示,外商進口設備免關稅的時間段,正在朝所謂的「建設期」方向研擬,也就是台商現在取得的免稅額度規定雖然不變,但可享受進口設備免關稅的時間,將從現在規定的至經營期結束為止(營業執照上有載明經營期,有些是20年、30年、50年不等),改為是至「建設期」為止,所謂「建設期」指的是截止至投產之日(有收入或開發票之日)為止。(注釋3:無論是商務部《關於辦理外商投資企業《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有關問題的通知》(商資發〔2006〕201號)還是發改委《關於辦理外商投資項目《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外資〔2006〕第316號),皆規定《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的執行年限原則上不超過企業建設期,而不是外商投資企業的經營期限。鑒於「確認書」有時間限制,台商應根據項目進度分批向相關部門申請「確認書」。)實務上,台商不太可能在投產日前就一次性進口全部所需的機器設備,都是邊生產邊進口設備。因此,一旦真以「建設期」作為進口設備免關稅的截止時間點,勢必會衝擊台商未來在大陸的成本與資金周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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