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申請創業板上市重點
大陸資本市場改革是不斷探索、學習境外資本市場的經驗的過程,創業板推出時沒有向香港、新加坡等境外創業板學習實施註冊制及上市無利潤要求,考慮到大陸擬IPO公司的現狀,對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利潤仍有一定規模要求。2020年創業板在深交所實施註冊制,定位是「三創四新」,取消了目前創業板現行發行條件中關於持續盈利要求,允許虧損企業上市、可設定特別表决權、對同業競爭要求由紅線轉為不能有重大不利影響等,已與國際間的創業板趨同。
香港、新加坡等境外創業板對企業上市的利潤並沒有明確要求,只要故事題材受到投資者青睞,虧損的企業最終也能上市。大陸的創業板就不一樣了,要求上市前兩年的累積利潤要超過人民幣1,000萬元,或上市前一年利潤不可少於人民幣500萬元,及近兩年營業額成長率不可低於30%等條件。
單就上市利潤的門檻來分析,大陸創業板雖稱為「創業板」,並不是一般國際間所理解的創業板,反而比較類似台灣的「上櫃」制度,也就是降低主板各項數字指標的要求,但其他上市法律法規或財務會計上的標準幾乎相同。
此次公布的創業板徵求意見稿中,最受矚目的內容有兩部分,一是明確創業板的審核權力在證監會手中,並未下放到深圳交易所,整個創業板的上市審查流程,與目前中小企業板或上海主板大同小異,一樣得先經過證監會內部審查後,再提交由創業板新組建的發行審核委員會投票表決。(注釋1:2020年6月12日大陸證監會頒布《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68號)等法規,創業板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式實施註冊制,取消了目前創業板現行發行條件中關於持續盈利要求、允許虧損企業上市、可設定特別表决權、對同業競爭要求由紅線轉為不能有重大不利影響、支持優質紅籌企業登陸創業板等,具有較強的包容性,已與國際間的創業板趨同。)
原先傳聞創業板將重點扶持高新技術企業的說法並不正確,取而代之的是要求創業板上市公司必須要有凸出的主營業務,並要集中資源經營單一業務。換句話說,想申請在創業板上市的台商,必須要證明自己專注本業,對那些強調多角化經營的企業來說,未來很難在創業板上市。
大陸創業板會由原先重點扶持高新技術產業的導向,轉而強調專注本業,不限行業是否為高新技術企業,最關鍵原因在「高新技術」很難認定,且大陸現階段符合上創業板的民營企業或外資企業中,高新技術企業所占比例並不是最多,反而是傳統行業中的基礎工業所占比例較大,產業平衡一直是大陸官方強調的重點,創業板自然不會只向高新技術企業傾斜。(注釋2:2009年創業板成立時,創業板正式創立時還限定在新能源、新材料、資訊、生物與新醫藥、節能環保、航空航太、海洋、先進製造、高技術服務等九大重點領域,希望對創業型企業予以扶持,但2014年連行業限制也予以取消了。2020年創業板在深交所實施註冊制,定位是「三創四新」,即創業板深入貫徹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適應發展更多依靠創新、創造、創意的大趨勢,主要服務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支持傳統產業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深度融合。)
台商想在大陸創業板上市的重點,不該是行業類別,而是到底自己在行業中有沒有什麼獨特之處?可能是技術,可能是營利模式,也可能是在行業中的排名或市占率有獨特地位,這些獨特之處要能說服證監會的預審員,及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相信自己的企業已具備持續獲利能力,才有可能獲得申請上市的同意。
對台商來說,在大陸上市募集人民幣資金,是應對大陸貸款利率不斷攀升及人民幣持續升值的最佳對策,不管是上海主板或深圳中小企業板,或是即將開始運作的深圳創業板,台商最終能不能順利在大陸上市,還是取決於那些關聯交易、同業競爭、獨立性等老問題。
創業板在利潤方面是降低了門檻,但在法律及會計層面的把關,相信不但不會放鬆,還可能會要求的比主板更為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