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新法影響台商布局


從事加工貿易的大陸台資企業可將全部工序外發加工,不擴大生產規模就可以及時完成出口訂單,特別是對訂單不穩定,存在淡旺季的企業通過外發加工將有效緩解產能限制。企業有從下列情形之一的,大陸海關不予批准其開展外發加工業務:涉嫌走私、違規,已被海關立案調查、偵查,案件未審結的;生產經營管理不符合海關監管要求,被海關責令限期整改,在整改期內的;有逾期未報核《手冊》的;申請外發加工的《手冊》被海關暫停進出口的。

如果拿3月1日海關新公布「保稅料件外發加工」規定,與之前的規定相比,有三個結論值得台商注意,首先是今後將保稅料件外發給其他工廠代工,將不再受限於必須是「非主要工序」才可以外發加工的限制,未來即使將全部工序外發加工(注釋1:現行已可以全工序外發加工,依據《海關總署關於加工貿易監管有關事宜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04號)對全工序外發的,企業應當在外發加工備案時繳納相當於外發加工貨物應繳稅款金額的保證金或者保函。企業變更外發加工信息時,涉及企業應繳納外發加工保證金數量增加的,企業應補繳保證金或者保函),也符合此次海關新法的精神,連帶也使「自產產品」的定義發生變化,只要是自己提供保稅料件,自己委託工廠代工,即使最後不由自己的工廠出口,都會被認定為自產產品。

再來,過去限定必須是「加工貿易企業」才能從事外發加工業務的限制,這次也被打破,改為只要是「經營企業」,就具備外發加工資格。在不考慮經營範圍前提下,只就海關角度分析,除了工廠外,連貿易公司今後也可從事保稅料件的外發加工業務。

最後是影響成本的重點,就是將保稅料件外發加工後的成品及邊角料,不再需要運回,可在加工地申請異地報關後直接出口,如此一來,台商省下大筆內陸運費,也使運輸條件及與距離港扣的遠近,一躍成為能否委託代工的重要評估要素。

此次海關新法目的在鼓勵企業進行工藝流程的外包,藉由週邊的委外加工廠迅速提升產能。過去法令限制,企業無法大量外發加工,加上成本、運費等不見得划算,使台商必須藉由自己投資擴廠才能取得產能,問題是擴廠要買地、要蓋廠房、要向銀行貸款、要招募更多員工、要積壓好幾個月的庫存原物料,一旦遇到出貨不順或訂單被抽,就可能產生立即性的經營危機。

台商未來要改採「小工廠」經營模式,控制工廠規模不要隨意擴廠,積極尋找合適的委外代工廠,積極扶持像「業務開發、品質管制、研發設計、客戶服務、財務資金、ERP、物流」等部門,改變過去只透過生產加工獲得利潤的模式。

大陸的投資環境已讓企業製造利潤愈來愈低,只有爭取更上游的附加價值,才能抵抗這一波類似人民幣升值、勞動力與原物料成本上升的衝擊。

此次海關新法還有兩個重點也是台商必須留意:

1、爭取釋放出來的保稅料件委託加工訂單
不只台商,很多歐美日韓企業過去也受限於「主要工序不得外發加工」的限制,不能將訂單完全委外生產。受惠此次海關新規定,勢必引發大陸境內工廠(可能是外資企業,也可能是民營企業)產業結構的調整,釋出大筆保稅料件的委託加工產能給台商。

2、爭取更高的出口退稅率
很多時候零部件的出口退稅率,會低於完整產品的出口退稅率,台商可透過此次海關新法,依出口退稅率高低重新進行產品組合,或是整合不同工廠的不同產品,以達到爭取更高出口退稅率的目的。

上一篇勞動仲裁新法對台商的衝擊
下一篇轉攻內銷的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