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錢是金融維穩的重要關鍵


在維護金融穩定的眾多要素中,反洗錢是很容易被忽視的一環。儘管從國家層面看,過去十餘年來,監管機關和銀行等反洗錢義務機構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從無到有逐漸建立起了我國的反洗錢機制和人員隊伍,反洗錢專業水準獲得了大幅提升,但反洗錢的重要性,至今仍未獲得社會各界充分重視。

進一步建立健全反洗錢機制,完善資訊支援系統、配備足夠的專業人員,做好大額可疑交易的分析、甄別和報告工作,可為發現金融犯罪線索、處置金融風險提供精準的情報支援和協查服務,也可為預防和遏制金融犯罪,維護金融穩定構築可靠的防線。反洗錢工作對維護金融穩定的巨大潛力,還有待進一步發揮。

一、充分認識反洗錢在金融維穩中的重要作用
從宏觀層面看,反洗錢已經為預防和打擊金融犯罪、維護金融穩定提供了堅強有力的支持。僅在2019年,人民銀行反洗錢中心就接收了4,182家報告機構的8.67億份大額交易報告,163.76萬份可疑交易報告,並向偵查機關移送了4,858條重要線索。反洗錢監測分析機制對金融犯罪發揮著重要的威懾作用。

在同一時期,反洗錢職能部門還協助向司法執法機關提供大量跨行、跨地區、跨境的涉案資金匯款與劃轉協查資訊,為司法判決、查凍扣和風險處置贏得時間並降低成本,實現維護金融穩定「精準拆彈」的目的。這些反洗錢職能的有效介入,協助快速化解了局部金融風險及其擴散,遏制了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形成。

在微觀層面上,強化反洗錢監管要求促進了金融機構的穩健經營。按照反洗錢工作要求,金融機構不可為了收益為不明身分、不明資金來源和去向,特別是涉嫌非法收益者提供金融服務。

根據「全面風險管理」的要求,金融機構也不得因追求利潤最大化,接受超越金融機構本身風險偏好的業務。這就約束了金融機構的過度逐利動機,有助於防範金融機構利用公眾資金形成風險外溢;防止金融機構過度沉溺於規模越大、收益越多的慣性思維窠臼;避免金融機構因追求利潤最大化而逾越風險內控的底線。

二、反洗錢工作在金融維穩中仍有巨大潛力待發揮
要發揮反洗錢工作在金融維穩中的巨大潛力,目前仍有若干問題亟待解決。首先是部分金融機構不夠重視反洗錢牽頭部門的作用,導致反洗錢人員在金融機構內部缺乏權威性和獨立性;其次是未賦予反洗錢隊伍強有力的資訊技術工具支撐;再次是反洗錢隊伍缺乏精深的技術手段與業務技能培訓。

上述三方面問題分別表現為,其一,金融機構多將反洗錢部門視為成本中心,除非受到監管機關處罰,否則很難提供足夠的內部資源支援;其二,不願投入充足預算,建設強大的反洗錢資訊系統;其三,未落實全面風險管理的要求,積極開展針對專職崗位和全員反洗錢培訓。其結果是反洗錢工作面臨內部資源整合不易、反洗錢部門人手少、任務重、缺乏相對應的工具手段等窘境,致使反洗錢人員面對海量資訊,內部無法有效落實反洗錢工作要求,外部難以承受不斷加重的監管懲戒壓力。

要有效發揮反洗錢在金融維穩中的潛力,頂層設計需儘快通過《反洗錢法修訂草案》,基層工作則有以下三大重點需要努力:

一是金融機構應避免「業務至上」的短視理念,充分發揮反洗錢應有效力。要避免反洗錢部門獨立性不足、合規風險不受重視的情形發生,督促各業務條線依法承擔起第一道防線的責任,為反洗錢提供充分的資源支援;二是在「放管服」條件下切實保障反洗錢部門人員,免於惡意投訴和打擊報復的威脅,確保反洗錢工作得以順利開展;三是要強化全員反洗錢教育培訓,明確不同崗位、不同專業部門的反洗錢培訓時數保障,營造全機構、全員的反洗錢合規意識,築牢維護金融穩定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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