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對公信貸人員反洗錢義務重點
對公信貸業務是銀行主要業務之一,銀保監會在2019年1號令中,已明確要求銀行要確保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在業務條線中貫徹執行,銀行須落實反洗錢工作三大核心制度,才能確保銀行對公信貸人員已盡到反洗錢義務。
銀行對公信貸人員的首要反洗錢義務是客戶身分識別(KYC),也就是遵循「了解你的客戶」原則識別和核實客戶真實身分,並針對客戶身分性質和在銀行從事的交易風險,採取持續有效的識別和控制措施。
不論是從客戶貸款人或擔保人的名單掃描開始,找出與銀行監控資料庫中相匹配的名單報告人行,還是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後的10個工作日內,針對客戶洗錢風險等級進行劃分,依國家或地區、行業、客戶、業務等因素,將客戶洗錢風險劃分為低、中、高三類,了解客戶真實背景情況,都是銀行對公信貸人員反洗錢工作的重中之重。
另一方面,銀行對公信貸人員須在KYC和進行客戶風險等級劃分基礎上,對客戶進行盡職調查和風險控制措施,對風險較高的客戶,應採取強化客戶盡職調查(EDD)和風險控制措施,銀行為高風險客戶提供服務時,更要做到KYCC(了解你的客戶的客戶),如果是被歸類在洗錢風險較低的客戶,則可採取簡化盡職調查和風險控制措施。
銀行還要注意確保客戶身分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採取實地查證、走訪、面對面核實、問卷、參考金融同業信息或人行徵信記錄驗證等方式,同時還須根據銀行系統設置的對公客戶信息要素,全面收集客戶資料。
持續識別也是KYC非常重要的一環,其中包括客戶信息更新和客戶重新識別兩大部分,特別是涉嫌洗錢、恐怖融資或其他犯罪,或在媒體出現負面報導,或是客戶被報送可疑交易報告等,都是觸發銀行須對客戶重新KYC的原因。
受益所有人識別工作。
KYC最後要注意的是受益所有人識別工作,銀行要提高對公客戶受益所有人信息透明度的原因,是為了防止因複雜股權或控制權結構,因不透明而導致洗錢風險;特別是受益所有人涉及外國政要、國際組織高級管理人員,或客戶股權、控制權結構複雜,或受益所有人來自高風險國家或地區,銀行都要採取調高客戶風險等級、加強資金交易監測分析和業務往來須經高級管理層審批等內控措施。
銀行對公信貸人員的第二項反洗錢義務,是保存客戶身分資料與交易記錄。
客戶身分資料是指足以反映銀行開展客戶身分識別工作時的各種記錄和資料,銀行對公信貸人員尤其要關注保存好以下資料:
1、客戶與業務准入管理相關記錄,比如客戶身分識別工作記錄和會議紀要、審批流程等。
2、客戶洗錢風險評估相關記錄,像是洗錢風險評估依據的資料、重檢記錄等。
3、客戶存續期間開展的客戶身分識別工作記錄,常見的有客戶經理和貸後管理人員進行常規或不定期現場檢查的報告,銀行除了關注貸款安全外,還應特別關注業務過程中有無與洗錢相關風險事項,可能是客戶發生變更股東、受益所有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變更等重大變化,導致銀行須重新開機KYC程序。
4、至於交易記錄的保存,主要是保存每筆交易信息、業務憑證、帳簿及反映交易真實情況的合同、單據、業務函件等。
銀行對公信貸人員的最後一項反洗錢義務,是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義務,一般來說,銀行反洗錢系統會自動篩選出大額交易和異常交易,針對異常交易,銀行須結合客戶基本信息和交易背景等要素,進行人工分析和甄別,只要發現具備合理理由懷疑客戶本身、客戶的資金和其他資產、客戶的交易或正準備進行的交易,與洗錢、恐怖融資等犯罪活動有關,不論資金金額或資產價值大小,銀行都應當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此外,銀行對公信貸人員要特別注意,在現場走訪客戶時,如果發現客戶還款資金與經營規模不匹配等可疑情況,也應以人工手段增錄可疑交易。當然,因履行反洗錢義務所獲得的客戶身分資料、客戶風險等級和交易信息等,銀行對公信貸人員應按照反洗錢法規定嚴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