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管控偽現金交易洗錢風險分析
所謂「偽現金」交易,是指未發生真實現金存取,商業銀行利用現金業務方式和管道為客戶提供資金劃轉和轉帳服務,實現資金在不同客戶帳戶間流動的「現金」交易。比如,客戶在銀行櫃面提領現金後,當場再存入不同名的帳戶。
偽現金主要特徵是通過現金存取造成短時間內資金在非同名的個人或單位帳戶間轉移,造成資金交易鏈條資訊斷裂,使資金交易變得不可追溯,這種行為的動機本身就值得懷疑,更別說偽現金會使交易性質從原來的「轉帳」改變為「現金」形式,干擾銀行對可疑交易的分析。
對銀行來說,同一網點的偽現金交易,比不同營業網點間的現金交易要容易識別,而一個帳戶對應多個帳戶,又比多個帳戶對應多個帳戶的偽現金交易容易識別,所以銀行要管控偽現金交易可能衍生的洗錢風險,最重要還是做好客戶身分識別(KYC)及現金取款管控兩大重點。
一旦銀行發現櫃面有偽現金交易徵兆,須先對客戶申請大額取現的交易背景進行調查,同時須對交易雙方身分、背景、交易用途及交易目的等進行了解,盡可能核實相關資訊真實性同時分析合理性。
如果該筆偽現金交易背景為「公對私」,也就是從公司帳戶取出現金後再存入私人帳戶,那銀行就要針對存入款項的私人帳戶進行調查,確認是否為該公司股東、董監高等私人帳戶,銀行除了要留心公司帳戶近期有無交易異常情形外,還要注意是否有空殼公司、非法集資等洗錢常見特徵。
如果該筆偽現金交易是「私對公」,也就是從私人帳戶領錢後再存入公司帳戶,那銀行須了解該私人帳戶與公司股東、董監高間的關係,並對該私人帳戶資金來源進行了解。
如果該筆大額現金的提領和存入都是私人帳戶,那銀行除了要了解交易雙方關係外,還須判斷雙方職業、年齡、工作單位與提領的現金金額大小是否匹配。
銀行面對偽現金交易,首先可做的是依客戶風險等級和交易金額大小採取針對性的管控措施:
1、高風險客戶
如果已被銀行列入洗錢高風險的客戶到櫃面辦理現金交易,金額又達銀行規定的高金額標準,那除了要求必須預約外,還須經銀行高級管理人員核准,並針對客戶背景或資金來源、金額等進行交叉比對,確認有無不合理的地方,並回溯分析該帳戶近期交易情況,確認帳戶現金存取金額與本次交易占比間的關係,關注帳戶是否有快進快出、不留餘額等情形,交易雙方只要有一方是銀行認定的高風險客戶,就不能允許代理,須堅持要求開戶人親自到銀行櫃面辦理業務。
若高風險客戶的現金交易金額未達高金額標準,則僅需要求預約並調查資金來源,再針對近期交易進行回溯分析即可,但銀行仍要注意有無拆分交易以規避銀行監管的情形。
2、中、低風險客戶
銀行對中、低風險客戶的偽現金交易,若是交易金額超過規定的高金額標準,一樣必須採取要求預約、高級管理人員核准、調查資金來源及對近期交易進行回溯分析等和上述高風險客戶相同的風險管控措施。但若櫃面現金交易金額不大,未達到銀行規定高金額標準,僅需採取必要識別措施即可。
對銀行來說,要關注偽現金交易有無觸及「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兩項反洗錢申報程式,以大額交易為例,中國人民銀行在〔2016〕第3號令《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已規定當日單筆或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等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交易雙方都須因「大額交易」而進行申報。
至於「可疑交易」,則是指銀行對具備下列特徵的偽現金交易,應考慮申報可疑交易:
(1)已多次發生偽現金交易
(2)在本行不同營業網點發生偽現金交易
(3)同一人代理在不同帳戶間進行偽現金交易
(4)利用分拆化整為零做法逃避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