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自然人開戶洗錢風險防範


「異地自然人」是指在自然人開戶九要素中「身分證件、聯繫方式及工作單位」為異地,以及聯繫方式上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和聯繫電話」屬於異地。

人民銀行在2003年第5號令《人民幣銀行結算帳戶管理辦法》中,明確允許自然人可以根據需要在異地開立個人銀行結算帳戶,但銀行仍須注意,由於異地自然人客戶身分識別(KYC)困難,加上日常業務往來中,一旦發生交易異常或身分證件過期,銀行要聯繫開戶人難度較高,再加上不法分子通過異地開立個人銀行卡進行倒賣的案例頻發,或利用異地冒名開戶申請銀行卡從事洗錢,因此銀行在面對異地自然人開戶時須提高警覺。

銀行對異地自然人開戶的身分識別,可先判斷如果屬於身分證件為異地,可根據銀行內部的高風險地區分類、近期風險提示等信息,判斷該自然人客戶是否來自洗錢高風險地區,同時也要結合客戶真實開戶意願以判斷該筆業務是否異常,若客戶填寫的工作單位為異地,則銀行還需確認該工作單位是否真實存在,同時要結合聯繫方式及客戶開戶真實意願進行確認。

在自然人異地開戶及開立銀行卡過程中,銀行如何核實開戶真實意願,是異地自然人開戶反洗錢工作中的最重要部分,因為通過核實異地開戶人的真實意願,往往能發現其中疑點。

1、最常見異地自然人開戶意願,是個體工商戶老闆或近親屬、員工等為在當地經商,收取貨款或有其他商業需要,這時銀行應深入了解該自然人客戶經營的商品、規模大小、帳戶交易規模、帳戶交易類型是轉帳交易還是現金交易,或是根據銀行內部高風險行業分類表,確認該客戶是否屬於洗錢高風險行業,當然,銀行還須留意該異地自然人所開立的個人帳戶,有無從事避稅或「公轉私」可能引發的洗錢風險。

2、如果異地自然人的開戶意願是為了在當地工作領取薪資,也就是開戶用途為工資卡時,銀行須先確認該工作單位是否真實存在,是否就在銀行所在地,也可以請客戶出具工作單位證明等輔助文件;銀行還須了解該自然人客戶在公司擔任的職務,因為結合年齡與職務相關信息,有助於銀行判斷該異地自然人客戶開戶信息準確性,同時根據銀行內部洗錢高風險職業分類表,判斷該客戶是否為高風險職業。

另外要注意根據銀發〔2015〕392號文《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改進個人銀行帳戶服務加強帳戶管理的通知》,對於非本人而是通過代理所開立的工資帳戶,在被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分證件到開戶銀行辦理身分確認、密碼設置或重置等啟動手續前,該個人銀行帳戶只允許收款不允許付款。

3、最後一種常見異地自然人開戶意願是學生為了在銀行所在地上學而跨地就學,銀行須了解該自然人客戶的學校,並對學校信息進行確認,必要時需開戶人出具學生證及學校證明,還須關注就學期間、開戶人年齡的合理性,銀行要特別關注身分證件有效期限,對身分證件接近失效期的開戶人提高警覺,因為學生被不法分子利用作為銀行開戶人頭的案例履見不鮮,若突然湧現大量學生異地開戶,銀行也須提防其中的洗錢風險。

銀行在異地開戶過程中遭遇某些異常情形時,應拒絕為該異地自然人客戶開戶,例如發現身分證件信息與開戶人本人不符,或是銀行發現開戶人提供的工作單位根本不存在,對聯繫方式及開戶意願存疑等;銀行還可能發現開戶人的某些開戶行為異常,比如由他人陪同持異地身分證件,或是多人都持偏遠地區身分證件集中開立帳戶,甚至在開戶過程中由他人代為輸入密碼等。

根據銀發〔2017〕117號文《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開戶管理及可疑交易報告後續控制措施的通知》,銀行可以根據客戶本身情況,或是客戶申請辦理銀行業務的風險狀況,決定採取延長開戶審查期限、加大盡職調查力度,甚至拒絕開戶等措施降低銀行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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