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稅前扣除額 範圍擴大
中共國務院昨(11)日公布「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大舉擴大企業稅前扣除額範圍,也重新翻修企業稅負負優惠。明年起,凡是投入基礎工程、符合環保節能及自主創新概念的台商,都將受惠。
眾所矚目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內、外資企業最大福音是,新條例明確企業稅前扣除範圍,包括工資薪金支出、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公益性捐贈支出等,都可在稅前扣除。
其中,廣告費用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只要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15 %的部分,都可准予扣除;企業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 %以內的部分,也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蔡松棋表示,過去大陸政府開給內、外資企業不同的稅前扣除項目,「內資企業可在稅前扣除的項目較少,如今內外資企業站在同一基準點上,外資企業比以往,享受了多一點的稅前扣除項目。」
條例中的另一重點是,中共透過企業所得稅法及條例,重申今後的產業政策是扶植投入基礎工程建設、自主創新、高新技術產業和環保節能型廠商。其中,投入港口碼頭、公路、機場、公共汙水處理、節能減排技術改造等企業,都能獲得「三免三減半」優惠。
值得注意是,新條例並未如先前幾個版本,詳細說明「高新技術」產業的內容及廠商如何拿到認證。條例僅說,高新技術產業必須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同時研發費用、產品收入及聘僱科技人員,也須符合一定比例。
富蘭德林事業群總經理劉芳榮解讀,規定不夠清楚,可能導致一些已取得高新技術認證的台商,未來可能都不在大陸官方認定的「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未來要真正靠高新技術認證拿到15 %優惠稅率的廠商,可能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