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資銀行3招 加強控管大陸曝險


台資銀行常面臨中小型台商徵信與擔保的困境。富蘭德林證券委託研究報告顯示,目前台資銀行除透過大陸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與實地訪廠進行徵信與風險管控外,應避免銀行團業務可能引發的法律風險;報告也提出台資銀對控管大陸曝險的三招策略。

富蘭德林證券今天下午將在台北君悅酒店宴會廳舉辦「2014—2015台灣銀行業在大陸發展與跨境擔保業務研究報告」發表會。報告委託台大教授邱顯比、交大教授葉銀華、輔大教授許培基針對十三家台資銀行大陸分支機構,進行調查,並剖析兩岸跨境擔保的樣態,包括內保外貸、外保內貸與其他型態的個案分析、流程,以利台資銀行進行放款風險管理與台商資產活化。

報告顯示,雖然台資銀在大陸的業務範圍受到侷限,但在人民幣資金的利差拆借空間大等有利因素下,台資銀行在大陸地區分支機構獲利普遍優於台灣國內分行。

2015年大陸銀監會放寬「外資銀行管理條例」,讓外資銀行大陸分行設立滿一年可做人民幣業務,且第一家大陸分行可做人民幣業務後,第二家分行不必再等待時間。這些政策,提供了台資銀行在大陸發展的新利基。

剖析台資銀行的核心競優勢,報告指出,台資銀行擁有穩健經營、專業的企業金融、消費性金融與財務管理服務,未來如能強化對中小企業授信業務,將可進一步開拓大陸市場商機。

另一方面,報告建議,台資銀行的業務策略應以優先提供外幣及人民幣存放款、匯款、貿易融資、保理等服務給台商及其供應鏈廠商,並採用銀行團與內保外貸等方式放款,提供台商便利的融資管道與安全的金融服務,這也可擴展台資銀行在大陸的收益。

對於台資銀行控管對大陸曝險的策略,報告歸納出三個方向。第一、由無擔保放款改為增提擔保品以強化客戶授信風險管理;第二,將開立擔保信用狀(Stand by L/C)轉換成徵提擔保品,以活化台籍個人在大陸境內的不動產;第三,聯貸案主辦行應要求徵提擔保品,以落實兩岸授信風險管理。

研究透過問卷與訪談收集銀行業者的意見,業者建議政府應開放台灣地區銀行拆入人民幣資金業務、提高台資銀行之短期及中長期外債額度,並放寬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放寬大陸投資限額。另外,因應人民幣國際化的趨勢促進企業採用人民幣進行跨境貿易結算,大陸應提高大陸金融業務執照審批的效率、縮短時程與簡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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