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29號文 台資銀自保救命丹


金管會近來加強控管台灣金融業在大陸經營的風險,交通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教授葉銀華表示,兩岸授信風險的管理差異很大,台資銀行若要做好風險管理,在未來幾年內必須訂出管理原則,除可降低銀行授信風險,對台商或陸企而言,也可以活化大陸資產,取得海外資金。

葉銀華是富蘭德林證券最新出爐「2014/2015台灣銀行業在大陸發展與跨境擔保業務研究報告」的共同主持人之一。他日前接受採訪時表示,台資銀行赴大陸發展自2011年迄今,已近四年,各銀行也積極籌辦人民幣業務,但前年起陸續爆發兆豐銀行、國泰世華銀行主辦的聯貸案,借款給大陸上市公司後變成呆帳,兩家銀行加起來近2.1億美元,自此之後,金管會便要求台資銀行必須做好授信風險管理。

拒呆帳 從有擔保開始

葉銀華指出,大陸去年開始有一些企業出現倒帳現象,研究發現,這些狀況是從大陸的外資銀行開始,去年連大陸的工、農、中、建、交五大國有銀行的逾放比也大幅提高,因此台資銀行放款給陸企或台商的授信風險管理,變得十分重要。

他說,兩岸授信風險的管理差異很大,台資銀行若要做好風險管理,未來幾年內必須訂出原則,即是從「無擔保到有擔保、從保函到擔保」,這樣的好處是銀行可以先從有擔保開始做,其實台灣銀行業貸款,過去也都是從有擔保慢慢走向信用管理,因此赴大陸遇到大公司貸款便給予無擔保待遇,豈料那些大公司「也倒給你看」,因為無擔保,台資銀行無法查扣其資產,只能承受呆帳。

跨境擔保 從沿海做起

葉銀華認為,從「無擔到有擔、從保函到擔保」,將可降低銀行授信風險,對台商或陸企而言,則可活化大陸資產,取得海外資金。去年5月大陸國家外匯管理局推出29號文,即「跨境擔保外匯管理規定」,台商或陸企在大陸的資產將可拿來作為擔保品,赴海外取得資金,這對銀行業也有好處,因為可以拿到擔保品。

他建議,台資銀行應該善用並深入了解29號文,將業務導向跨境擔保。而且可以先從沿海的一級城市開始做,因為這些城市在制度、程序、法院配合方面都比較成熟。

控風險 兩岸同步修法

葉銀華認為,徵信也很重要,主管機關一直希望對大陸要加強徵信,管控風險,但在大陸徵信較為不易,研究報告建議,同步修改兩岸相關法規,例如修改台灣「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會員規約」,台資銀行在大陸的分支機構,如對當地客戶融資或擔任保證人,台資銀行的總行可以取得該客戶在台灣母公司的徵信資料。

報告也建議,大陸中國人民銀行修改相應法規,當大陸境內企業向台資銀行融資或擔任保證人時,台資銀行可以委託在大陸的分支機構,調閱借款企業的徵信資料,在向人行核備後,供在台灣的總行審批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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