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大陸做生意 不必再借人頭了


大陸昨天宣布,明年一月一日起,台灣居民可在北京、上海等九個省市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經營餐飲及零售業。未來台灣民眾登陸做生意,將不用擔心資本不雄厚,賣肉羹、賣米粉的個人小攤販都有機會到大陸去闖蕩。

首批開放台灣民眾可做個體戶的省市有北京、上海、廣東、福建、江蘇、浙江、湖北、四川、重慶等。中共國台辦發言人楊毅昨天在例行記者會上說,這項措施將為台灣廣大民眾、尤其是年輕人創業、發展提供重要機會。相關具體登記辦法將由中共國家工商總局另行公布。

目前台灣民眾到大陸經營餐飲業者或零售業,有公司經營或個人經營兩種情況。個人經營者必須向原有的餐飲業者承租執照,發票和稅務照開、照繳,但因不是自己的名字,較無保障,遇到對方動輒亂漲租金,難以招架;以後這種情況再也不用找「人頭」,不但可以降低經營成本,還能減少糾紛。

海基會副秘書長馬紹章表示,這項政策可望帶給台商、小額資本的投資客不小幫助。上海富蘭德林諮詢公司律師劉鐵華認為,大陸一口氣開放九個省市的個體工商戶,因審批流程較設立公司簡便,會對部分台灣年輕人有吸引力。

大陸目前規定,外資如要設個體戶,註冊資本額為十萬元人民幣(約五十萬台幣);據了解,大陸很可能將台灣的標準降為與當地人一致的一萬元人民幣(約五萬元)台幣,等於大幅降低門檻 。

大陸工商總局統計,大陸個體工商戶逼近三千五百萬戶,從業人員達七千三百多萬人,平均每戶可提供一點零二個就業機會。福建是最早開放台灣民眾申辦個體戶的試點省分,目前有超過六百家台商個體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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