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IPO審核及監管理念新變化


大陸改革開放三十多年,諸多法規及監管理念在破與立中不斷出現,近期,證監會一方面緊抓資本市場行為規範,減少對資本市場衝擊;另一方面解放思想,如加大對「獨角獸」及新經濟IPO企業扶持力度,為大陸資本市場增加了一些新的活力和吸引力。

大陸對法律理解通常是廣義的,行為人既要遵守國家出台的法律、法規,又要遵守主管部門的各項條例、規章、甚至是口頭指導。近期大陸IPO審核及監管理念發生了很多變化,又一次激起了大家對資本市場的熱情。以下就近期大陸IPO審核及監管理念幾點新變化介紹如下:

一、A股註冊制實施計畫推遲兩年

大陸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涉及《證券法》的修改,為解決法律障礙,制定出與改革相適應的法律,大陸最高權力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15年12月對股票發行註冊制曾通過授權國務院修改《證券法》《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的決定》,授權期限兩年,自2016年3月1日施行。

2016年大陸上海交易所與深圳交易所為資本市場註冊制改革做了大量準備工作,如人員招募與培訓,IPO審核節奏也快於以前,就在人們感覺到註冊制的腳步越來越近之際,2017年隨著新一屆發審委從嚴審核,註冊制在高否決率的情況下漸漸淡出人們的視野。

2018年2月證監會主席劉士余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說明,建議股票發行註冊制授權決定期限延長二年至2020年2月29日並獲批准。反觀過去兩年證監會工作,其實A股註冊改革一直在不斷進行中,如加大IPO資訊披露力度、嚴打資訊造假、對負有責任的保薦人必須對投資者損失進行「先行賠付」、IPO節奏常態化不再與指數掛勾等。

二、IPO被否企業參與上市公司重組之路受阻

之前,IPO公司若經歷了千辛萬苦仍未通過證監會的審核,借殼上市或被其他上市公司併購是另一條出路,但是證監會最近給出《關於IPO被否企業作為標的資產參與上市公司重組交易的相關問題與解答》,使IPO企業這條出路受到限制,具體為:

(一)構成企業借殼上市的,時間上不可行
IPO企業被否後,對於一些規模較大想借殼上市企業,要在被否後運行三年才可籌畫重組上市事宜。但根據目前的規定,企業若繼續申請IPO,被否六個月後可再次報送IPO申請材料,因此,單純從時間上來看,IPO被否企業看似只能選擇再次申請IPO。

(二)不構成借殼上市的,重組難度陡增
IPO企業被否後若出售給上市公司且不構成重組上市的,證監會將加強資訊披露監管,重點關注IPO被否的具體原因及整改情況、相關財務資料及經營情況與IPO申報時對比是否發生重大變動等,同時還會通過問詢、實地核查等措施加強監管,使重組因難度增大而不再可行,原因有:首先,上市過程中的問題同樣是重組關注的問題;其次,對相關財務資料及經營情況與IPO申報時對比,使得重組價格很難談攏;第三,實地核查是重組企業最擔心的事項,如果企業沒有一點心虛之處,一定會選擇再次IPO。

因此,新規之下,IPO企業在申報時就要做好規範,只能在IPO的道路上砥礪前行直至成功上市。

三、對「獨角獸」及新經濟企業IPO審核條件有所包容

據報導,證監會發行部近日對相關券商做出指導,包括高端製造、雲計算、人工智慧、生物科技在內的四個行業中,如果有「獨角獸」的企業客戶,立即向發行部報告,符合相關規定者可以實行即報即審,不用排隊,兩、三個月可以審完。這也意味著,證監會將對雲計算等四大行業「獨角獸」企業IPO開通綠色通道。

A股市場曾經遺憾錯失過BATJ(百度、阿里巴巴、騰訊、京東),以BATJ為代表的中國互聯網高科技企業紛紛在美國或香港上市,這些遺憾均是大陸傳統的審核理念對新生事物不適用所致。目前,大陸監管層針對「獨角獸」及新經濟企業特事特辦,是大陸資本市場一次大的作為。如三六○(股票代碼:601360)借殼上市成功;富士康工業互聯網IPO過程中雖然飽受設立時間、扣非後盈利能力、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後穩定運行期等問題的詬病,但從2月21日受理,到3月8日過會,其審核速度之快前所未有,體現了大陸對「獨角獸」及新經濟企業在審核上有所偏向和包容。假以時日,相信BATJ及其類似的企業也有可能因審核理念改變而成功登入大陸資本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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