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吸引外商投資的最新政策


近期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以及隨後即頒佈的「國發〔2017〕39號」《國 務院關於促進外資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在外商投資管理體制、 境內利潤再投資稅收優惠、進一步加大行業開放步伐、積極發展地區 總部等多個方面進一步採取措施,更加積極地吸引外資來華投資。

為加大引進外資力度,營造更高水準對外開放的環境,日前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要求從五個方面出台有力措施。

一是在全國推行已在自貿試驗區試行的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加快推動對外資企業商務備案與工商登記實行「單一窗口、單一表格」受理,完善外資法律體系。

什麼是准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

首先,國民待遇,又稱平等待遇,是指一國給予外國人和本國人以相同的待遇。在投資領域,國民待遇的適用範圍按投資階段可以分為「外資准入前國民待遇」(或「准入階段國民待遇」)和「外資准入後國民待遇」。「准入前國民待遇」是指在企業設立、取得、擴大等階段給予外國投資者及其投資不低於本國投資者及其投資的待遇。

負面清單又稱消極清單、否定清單。一個國家在施行外商投資准入前國民待遇的同時,一般都會列出負面清單。外商投資負面清單是一份禁止外資進入或限定外資比例的行業清單。在這份清單上,一國明確開列不予外商投資准入或有限制要求的領域,清單以外領域則充分開放。「准入前國民待遇+負面清單」是國際上新的高標準投資規則之一。

2013、2014版負面清單只在上海自貿區實施,2015版負面清單覆蓋上海、廣東、天津、福建四個自貿區,而新的2017版負面清單,則覆蓋現有的全部11個自貿區(包括今年新掛牌的遼寧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慶市、四川省、陝西省7個自貿區)。6月5日,國務院辦公廳通知下發《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7年版)》,與上一版相比,一舉取消了十個條目、27項外資市場准入限制措施。新版負面清單在自貿區的先行先試是為負面清單今後在全國範圍內的推廣做準備。商務部也於7月30日通過公告的方式進一步明確:

自由貿易試驗區內,國家規定實施准入特別管理措施的範圍,自2017年7月10日起,依照《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7年版)》的規定執行;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國家規定實施准入特別管理措施的範圍,自2017年7月28日起,依照《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中《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的規定執行。

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單一窗口、單一表格」受理問題。實際上早在自貿試驗區內,特別是廣東自貿試驗區2015年設立的時候就推行「一口受理、一表申報」制度,企業登記改變了以往面對多個部門的狀況,一次申報一次遞交資料即可。本次會議的部署也是對這一便利化措施的推廣,單一窗口是辦事部門要求,即企業遞交申請和領取許可或備案文件只能是在一個窗口完成,不允許搞多部門申報;單一表格是對辦事內容的要求,即企業必須通過一張表格完成所有應遞交和申報資料,不允許搞多表申報。

二是對境外投資者從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分配的利潤直接投資於鼓勵類投資項目的,實行遞延納稅,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納稅人根據稅法的規定可將應納稅款推遲一定期限繳納。遞延納稅雖不能減少應納稅額,但有利於資金的周轉,節省了利息的支出;將服務外包示範城市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推廣到全國,引導外資更多投向高技術、高附加值服務業。三是研究出台措施,取消或放開製造業和服務業一些領域外商投資股比限制。與此相呼應的是,6月28日,國家發改委、商務部發布新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延續此前數次修訂的總體趨勢,進一步壓縮了限制、禁止外商投資產業目錄的篇幅。

鼓勵地方出台支持措施吸引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允許以併購方式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強化外資知識產權保護。商務部也於2017年7月30日,頒布並實施修訂後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涉及負面清單外事項,併購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納入了備案管理範圍,將進一步簡化外資併購程序,提高併購效率。四是擴大國家級開發區投資管理許可權,對符合規劃的利用外資項目要優先保障建設用地。五是在全國採取「告知+承諾」等方式,簡化外國人才來華工作許可。年內出台措施,擴大外國人才簽證發放範圍,延長有效期。

本次常務會議也明確了,上述措施原則上9月底前要落實,隨之,國務院即頒布了「國發〔2017〕39號」《國務院關於促進外資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這都體現了中國政府繼續利用好外資,加快對外開放步伐,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決心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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