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稅三期的預警指標檢查重點
稅務系統的金稅三期工程,透過網路和大數據的架構,運用大數據分析自動生成預警內容,為稅務人員開展稅務評估稽查提供針對性地查稅依據,大大增加了稅務機關查稅效率,並大幅拉高了台商企業的避稅風險。
金稅工程是大陸稅收管理資訊系統的簡 稱,以加強增值稅管理為主要目標。從1994年的金稅一期,2001年的金稅二期,到今年年底全國要完成的金稅三期,相比起來,金稅三期可用「系統監管+大數據預警+網絡互通」三句話來概括,除了以增值稅作為基礎外,金稅三期將逐步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等國地稅所有稅種。
相較於之前大陸稅務局無法把跨省、跨稅種的稅務資訊整合到一個平台上,讓所有稅務人員在徵稅工作中進行共用,整合所有的稅務資訊,金稅三期在大數據的支援下,有能力將納稅人的各種資訊自動對比海量資料,篩選與分析後設置各種涉稅預警指標,這將使企業或個人的逃漏稅行為更直接地反應在稅務人員面前。
在金稅三期強大的電子底帳監控下,企業的哪些行為會引起稅務機關的警覺,有哪些主要預警指標?
1、納稅系統申報的銷售額與防偽稅控中的開票銷售額,以及年度匯算清繳中的銷售額是否比對異常。
異常原因:(1)財務帳面確認收入,但因尚未開具發票而增值稅申報系統未申報收入,造成匯算清繳的銷售額與納稅系統申報的銷售額不一致,可能涉及補繳增值稅並繳滯納金風險。(2)財務帳面預提折扣金額,減少收入總額,但因尚未開具紅字發票而增值稅申報系統未減少收入總額,造成匯算清繳的銷售額與納稅系統申報的銷售額不一致,若預提折扣金額未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可能涉及補繳企業所得稅並繳滯納金風險。
2、開具發票的時候進項、銷項p4的品名是否嚴重背離。
異常原因:(1)公司出售的貨物與申報進項抵扣的存貨品項沒有關聯,涉及虛假發票抵扣風險。(2)公司用於抵扣進項的發票內容與公司經營無關,涉及與公司經營無關的支出不能稅前列支的風險。
3、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與企業所得稅工資薪金支出、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年金繳費基數、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是否匹配。
異常原因:(1)關聯企業間代墊工資,如工資在A企業發放並申報個人所得稅,薪資費用計入關聯的B企業,則會出現資料不匹配,涉及關聯企業間費用不實的查稅風險。(2)是否存在虛報人員工資導致實際發放的工資與社保繳費基數不符,導致稅務風險。
4、企業新增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收帳款、應付帳款、企業應付款等往來帳戶的金額是否與公司的銷售收入、銷售成本比對異常。
異常原因:(1)大額預收帳款是否存在已達到稅法上實現收入的標準而未申報納稅的情況。(2)其他應收款是否涉及股東借款實則為股東的利潤分配未申報納稅。(3)其他應付款是否屬於預提費用,因未實際支付而存在應補繳企業所得稅及滯納金風險。
5、 企業的運費抵扣與經營收入是否比對異常。
6、分別按照法人、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主要管理人員的證件號碼,對同一法人、同一財務負責人、同一辦稅人員、主要管理人員重合及法人、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交叉任職等情況進行分析展示與比對;實務中有部分財務人員身兼數家公司職務,通過辦稅人員的身份比對,很容易查找關聯企業資訊,並比對關聯企業間的交易異常情況。
7、同行業公司耗用的電費與銷售收入比對異常現象;從企業的生產經營資料中如水、電、煤等消耗資料中查找是否有隱匿收入的情況。
8、企業實現的增值稅與企業的毛利是否比對相符;也就是通常所說稅負率是否正常,一般是用稅務系統中同行業資訊進行比對。
除上述金稅三期的預警指標外,2017年5月19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於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由於每家企業只有唯一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普通發票上添加納稅號將更利於稅務機關資料的收集與比對。
金稅三期以「大數據」的邏輯進行稅收管理工作,將使包含台商在內的所有企業面臨更高的涉稅風險,也為台商避稅作法帶來新的審視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