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人民幣資本項目如何操作
繼人民幣跨境貿易進行試點後,大陸外匯管理局發布了〈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規範跨境人民幣資本專案業務操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綜發[2011]38號,以下簡稱通知)對資本項目諸如借入人民幣外債、人民幣對外、對內進行投資、支付股權收購款項等合法所得的跨境人民幣業務操作進行了規範。
一、人民幣外債
公司借用人民幣外債無需開立專門的外債專戶,可通過基本戶進行收付,其他管理仍應按現行的外債管理規定進行操作,諸如外資企業的外債額度仍然為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的差額,單筆使用金額超過等值20萬美元,仍需申請結匯的企業持註有結匯資金用途的書面支付命令,到外匯管理局辦理手續,並且該外債不能歸還人民幣借款。
二、人民幣投入註冊資本、支付境內股權轉讓款
通知規定,境外投資者以人民幣投入註冊資本或向境內居民企業支付股權轉讓對價款的,境內居民企業需持商務部門註明的以人民幣出資或支付股權轉讓對價的核准文件等材料,到所在地外匯管理局辦理相應的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或變更登記。其他操作手續則與以外幣出資或支付股權轉讓款一致。
〈商務部關於外商投資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商資函[2011]72號)則明確了商務部門的審批程序:「境外投資者申請以跨境貿易結算所得人民幣及境外合法所得人民幣來華投資(包括新設立企業、對現有企業增資、併購境內企業及提供貸款等),需經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先函報商務部(外資司),待商務部(外資司)復函同意後,方可辦理相關手續,並需在批件中明確出資貨幣形式和金額。」
用作出資的人民幣資金,可以是跨境貿易結算所得人民幣或境外合法所得人民幣(含借款等),如果境外投資方沒有人民幣資金,可以憑藉商務部門批文到香港銀行開設人民幣帳戶,就可以將外幣兌換成人民幣。另需注意:
1、以人民幣出資,驗資程序與外幣出資一致,仍需至外管局進行函證。
2、以人民幣出資的註冊資本,仍需進入人民幣資本金帳戶,使用上也需要遵守外幣資本金諸如結匯、用途等規定。
3、如果以跨境人民幣支付前期資金(含收購類、費用類、保證類資金),應先到擬設立企業所在地外匯管理局辦理跨境人民幣前期費用額度登記。
目前已有企業申請人民幣出資獲得批准,但人民幣出資目前還是新政策,各地政府部門操作還存在差異,審批時間上也會較久,企業應當事前做好充分準備。
三、其他可以人民幣對外支付的款項
通知中明確了境外投資者減資、轉股、清算、先行收回投資等合法所得(含股息、紅利等)均可依據直接投資系統生成的可匯出跨境人民幣資金額度表辦理匯款。
之前,企業借入外幣外債或收到外幣投資後急於結匯,主要是人民幣對美元一直處於升值狀況,結匯越晚,匯兌損失自然就越大。但如果借入的是人民幣外債、收到的是人民幣投資,匯率風險已經鎖定,因此就算仍需按照外幣外債、外幣註冊資本的使用規定,對企業來說也已不存在匯率風險。另,相對於人民幣存款利率與美元存款利率的利差,對企業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無風險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