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債新規提供台資銀行全新業務機會
上海自貿區先試點了18號文全口徑外債政策,允許區內企業按淨資產的一倍借入外債。上海自貿區試點成功後,2017年1月全口徑外債9號文推廣到全國(含法人製金融機構、外國銀行境內分行)實施,允許企業按淨資產的二倍借入外債。2020年3月人行調整了全口徑外債的宏觀審慎參數為1.25,大陸境內除政府融資平台及房地產外的企業均可按淨資產2.5倍借入外債。隨著大陸企業的外債額度放大,台資銀行在大陸的業務機會也隨之大幅增加。
未來台資銀行將可透過外債,直接融資給大陸當地的民企或國企,相關配套授信政策及法律保護應提早準備。
類似過去企業所得稅上的「兩免三減半」,「外債」也是外商投資企業在融資上享有的特殊待遇,特別是前幾年,大陸境內融資不易,融資成本居高不下時,大陸境內境外融資利差甚至高達3%到6%,造成許多大陸內資企業對台商可以輕鬆在境外借到便宜資金,再透過「外債」匯進大陸使用羨慕不已。
但這種情況已開始改變,今年1月22日人民銀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擴大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試點的通知》,針對天津、上海、福建、廣東四大自貿區內註冊企業(不包括政府融資平台和房地產企業),及27家試點金融機構,比照外商投資企業開放「外債」融資途徑,四地自貿區內的企業不再區分是內資還是外資,都可以從境外直接借入人民幣或外幣資金,雖然這對大陸台資企業形成新的競爭壓力,但也為境外銀行,特別是台資銀行帶來全新業務機會。(注釋1:專欄所述《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擴大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試點的通知》(銀發﹝2016〕18號)已被人民銀行2017年1月11日發布的《關於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銀發〔2017〕9號)廢止,9號文已對大陸境內除政府融資平台及房地產企業外全面開放外債。)
不像傳統外商投資企業走「投注差」的外債額度計算公式,此次人民銀行開放自貿區內企業可以向外舉借外債,是遵循以下原則計算額度:
1、大原則為「跨境融資風險加權餘額(已提用未償還餘額)≤跨境融資風險加權餘額上限」
2、跨境融資風險加權餘額=Σ本外幣跨境融資餘額×期限風險轉換因子×類別風險轉換因子+Σ外幣跨境融資餘額×匯率風險折算因子(目前為0.5)
至於「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的定義,如果是還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中長期跨境融資,那「期限風險轉換因子」就為1;如果還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短期跨境融資,那「期限風險轉換因子」就為1.5;而「類別風險轉換因子」是指表內融資的「類別風險轉換因子」,目前設定值為1,如果是表外融資(或有負債)的「類別風險轉換因子」,則設定為0.2和0.5二個檔次。
從上述計算公式可以看出,目前官方政策是鼓勵企業借用一年期以上的人民幣借款,由於借用短期外幣外債,額度計算會被大幅壓縮,導致企業利用外債套利、套匯的空間也被大幅減少。
3、上述跨境融資風險加權餘額上限=資本或淨資產×跨境融資槓桿率(企業為1,金融機構為0.8)×宏觀審慎調節參數(目前為1),根據這個計算公式,企業的跨境融資上限目前限定為淨資產的一倍。(注釋2:2017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銀發〔2017〕9 號)將融資槓桿率由1修改為2;2020年3月《關於調整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調節參數的通知》(銀發〔2020〕64號),將宏觀審慎調節參數由1上調至1.25,經兩次修改後,企業外債額度由淨資產變更為淨資產的2.5倍。)
此次自貿區試點全新外債政策,將企業可借用的外債額度直接設定為企業淨資產的一倍,將導致企業未分配利潤的多少,直接影響企業可借用外債的額度,加上人民銀行還設定了三個風險轉換因子來控制外債額度,加大了官方可以直接介入企業舉借外債的力度,這和過去「投注差」的外債是由企業透過增資來取得外債額度,官方很難介入,有著明顯的不同。
過去台資銀行多是透過「投注差」的外債,或是深圳前海、廈門、泉州、上海自貿區、昆山等地的「跨境人民幣」外債政策,直接融資放款給大陸台商,要不就是透過貿易項下的貨款或是境外採購款,對大陸台商在境外進行融資,此次四大自貿區開始試點大陸內資企業也可享有外債融資管道後,可以預見,官方勢必在不久的將來繼續開放其它地區大陸內資企業也可利用外債向境外銀行直接融資,如此一來,台資銀行可選擇的授信客戶,與大陸地區的業務機會,都將隨之大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