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在二板上市利弊得失
大陸的「二板」指2009年設立的深圳創業板,早在1998年12月,國務院就要求證監會提出創業板研究意見,但創業板的設立並不是一帆風順,2004年先在推出中小企業板,之後才於2009年推出創業板。無論是中小板還是創業板均是台資企業大陸上市的主要選擇地,上市後的台商無論在業務推廣、品牌形象、政商關係,還是吸引人才方面有了較大提升,在與大陸同業的競爭中取得了強有力支撐。
從外商的角度來看,大陸的二板市場,不論是資本規模,資本結構,盈利要求或持股人數的限制,都已大幅降低門檻,「大陸二板上市標準」在以前的專欄就已介紹過。對外商而言,二板上市門檻一般都不是問題,如最低資本額人民幣1,000萬元(近120萬美元)等(注釋1:《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2018年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42號),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外商應該都能輕易過關,但外商除了應知道上市將帶來的好處,更必須清楚了解上市後可能面臨的問題及相關風險。
二板上市對外商最大的好處,不只單是打開融資的新管道,更重要的是,為外商提升品牌形象,充實人力資源及促使企業經營邁向正軌等。一般而言,面對大陸遼闊的市場,外商在銷售產品時,如何有效行銷,塑造品牌價值,大概是每個外商都頭疼不已的問題。因為大陸太大,從地理面積及人口分佈來說,大陸幾乎是幾十個國家的總合,將一樣行銷預算花在其他地區,也許可以見到成效,但在大陸卻可能毫無效果。
在這方面,二板上市可以迅速累積外商品牌的知名度,以品牌協助外商打通銷售通路障礙,在市場脫穎而出,透過上市讓市場相信企業的價值,並將價值轉移到對企業品牌的信任,增加銷售,這些都不是傳統行銷手法,能達到的效果。從這個角度分析,二板上市可以作為外商在大陸行銷選擇策略的一環,也可以說,上市可以為外商在大陸的品牌及產品價值提高定位。
外商都知道,未來在大陸決勝負的關鍵,不是比資本多少,更不是比規模大小,品牌及人才才是關鍵。尤其是人才,外商不能忽略,大陸有13億人口,但要找到理想的人才,外商得花心血、花時間再加上一點運氣。二板上市能夠為外商在選才及留才上,作為與其他同行競爭的籌碼。
國外流行以公司股票來吸引並留住人才,對高科技或軟體設計的知識密集產業,這種需要尤為迫切,如果是大陸境外上市公司在大陸以境外公司的股票,吸引大陸人才,顯得不切實際,因為到現在為止,大陸本地居民持有境外股票,在買賣交割過程及外幣進出大陸時,還存在實際困難,因此,以二板市場股票作訴求,藉此鞏固外商在大陸的人力資源,是外商二板上市的另一個思考重點,這也是大陸官方在擬定二板相關執行細則時,希望引進國外員工持股制度的考量所在(注釋2:《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2018年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48號),第8條第1款:「激勵對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或者核心業務人員,以及公司認為應當激勵的對公司經營業績和未來發展有直接影響的其他員工,但不應當包括獨立董事和監事。外籍員工任職上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或者核心業務人員的,可以成為激勵對象。」因此,境外員工現已可以做為上市公司的激勵對象)。
由於二板在企業經營的資訊揭露上,遠較目前主板的要求嚴格且透明,加上其他如保薦人連帶責任等的制度設計,都會促使外商在財務,業務及其他方面步向正軌。換句話說,上市的過程可以降低企業經營的風險,藉由重視財務管理,強調內部控制,利用預算進行成本控制,這些都會大幅修正外商過去在大陸不重視法律及財務,將自己暴露在風險中而不自知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