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號文導致優惠政策取消對台商影響分析


2015年5月10日大陆國務院頒布25號文,明確暫停62號文部署的稅收等優惠政策專項清理工作,各地區、各部門已經出台的優惠政策,有規定期限的,按規定期限執行;沒有規定期限確又需調整的,由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按照把握節奏、確保穩妥的原則設立過渡期,在過渡期內繼續執行。此次專項清理暫緩後,再次啟動的時間難以預估,過渡期也許會比較長,考慮到現行各項優惠政策的執行期限有長有短,統一清理的時間點尚難確定。

台商必須重新評估62號文對自己的成本、現金流、人才甚至是生產基地布局等多重影響,找出解決對策。

62號文之所以引起軒然大波,是因為「國務院」直接下發要求清理稅收優惠政策的前例極少,在歷史上,由「國務院」親自出手整頓稅收亂減免情況實屬罕見,很明顯,國務院這次要幫國稅總局撐腰,因為從中央部委到地方各級政府,都有自己一套各自為政的稅收或其他優惠政策,北京心裡很清楚,如果只是國稅總局層級出面,最後恐怕也沒人買單。(注釋1:2015年5月10日國務院頒布《關於稅收等優惠政策相關事項的通知》(國發〔2015〕25號),明確暫停62號文部署的稅收等優惠政策專項清理工作,對已出台的違法稅收優惠政策不再「一刀切」取消。)

台商要注意62號文不僅是清理稅收優惠,其它地方政府的補貼措施都在62號文的清理範圍中,未來62號文將會在以下三大領域對大陸台商造成深遠影響。

1、地方稅收優惠
以深圳為例,過去為促進PE/VC(創投)產業發展,深圳市政府於2010年發文給予創投公司中的合夥人較低稅率的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但今年2月份,深圳市官方已暗示,因62號文所以將取消這部份優惠;又例如許多地方政府對出口退稅抵免部分,並未要求繳納附加稅費,或是上海至今仍有些地方多年來未徵收房產稅,這些地方自行決定的稅收減免政策,按62號文要求在2014年12月1日都必須完全停止。

但如果是國務院批准的優惠政策則仍然有效,像是居民企業間的股息紅利收入免稅、農林牧漁免或減半稅、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及環保節能三免三減半、小微企業稅率20%再減半、高新技術企業15%稅率、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的兩免三減半、五免五減半所得稅優惠等都繼續有效。(注釋2:目前上海、深圳、南京等地仍有各自的「地方稅收優惠」、「財政補貼」、「財政返還」等政策,重點是台商要在投資前與招商部門溝通協商上述具體的優惠及返還政策。)

2、社保減免優惠
常見地方政府同意台商不用全部員工都繳納五險一金,只要按一定比例繳納即可,或是地方政府同意不用按員工的實領工資繳納,只要按照當地法定基本工資繳納五險一金,這種擅自降低繳費比例、自行減免繳費義務的地方政策,正是62號文強調要清理的重點,62號文的出現將加速台商在大陸「全員」「實繳」五險一金的時代來臨。

3、財政支出優惠
所謂財政支出優惠,就是地方政府的「財政補貼」或「財政返還」,62號文要清理的這部份應該會是台商重災區,因為地方財政返很常見,幾乎每個台商多多少都會遇到,一般都是台商先將稅、費或其他款項繳給地方政府後,地方政府上繳中央部份金額,再將地方留存部份全部或按約定比例退還給台商。

不管是購買土地的土地款,還是繳納「企業所得稅」甚至是「增值稅」後的地方留存稅收,實務中地方政府以「財政返還」吸引台商投資的實例比比皆是,即使是上海自貿區所在地的「外高橋保稅區」,過去也以財政返還手段吸引了大批企業進駐,過去只要是註冊在外高橋保稅區中的企業,每年都可以拿到上年度所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流轉稅、房產稅、印花稅等納稅總金額的8%作為「財政返還」,往年這時候企業都已收到要求申報的通知,但今年到現在都沒消息,可見62號文的威力。

62號文是份不可逆轉,木已成舟的政策,台商只能緊速重新核算62號文對自己的成本、現金流、人才,甚至是生產基地布局等多方面影響,並找出解決對策,特別是62號文對台商非稅收議題上的影響,如上面所分析的取消五險一金優惠政策,這恐怕比稅收優惠政策或財政返還被取消,對台商衝擊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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