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上市公司大陸子公司也能A股掛牌


台灣上市公司的大陸子公司在A股申請IPO(簡稱「T+A」)的成功案例,除專欄提到的成霖潔具、滬電股份,還有亞翔集成、工業富聯等。「T+A」模式,首先,需要過台灣上市公司股東會;其次,大陸證監會最關注的就是獨立性(避免同業競爭,業務、人員、技術等獨立),這些問題往往也是最難以證明和解決的,例如人員、技術的獨立性,很難讓證監會信服台灣母公司、大陸子公司的人員、技術彼此獨立,這時借助上市專業團隊給予輔導和規劃就尤為重要。

隨著2008年新版「企業所得稅法」取消外商投資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並開徵10%的利潤匯出所得稅,及2009年起嚴查透過關聯交易移轉定價避稅,再加上這兩年一連串調整增值稅、關稅、出口退稅等稅務政策,大大擠壓了外商在大陸的節稅或避稅空間,也同時提高外商在大陸進行避稅的稅務風險。眼前的事實是,台商在大陸必須由過去如何「少交稅」的想法,轉向資金層面的規劃,也就是說繳稅是逃不掉的成本,當務之急是要如何找到最低利率的資金,低資金成本才是未來台商在大陸競爭力的首要關鍵。

台商的資金部位通常可分為台幣、美元、人民幣三種幣別,台幣和美元對台商來說較不是問題,除了銀行利率低,取得貸款不難外,台幣與美元間的換匯限制也較少,不像人民幣,台商除了很難從大陸銀行借到人民幣外,就算借到人民幣資金,也得面對人民幣利率高達台幣或美元利率三倍甚至四倍的成本,同時就算台商從境外借美元匯進大陸,也得面臨美元結匯成人民幣的重重管制,如何比競爭對手取得更低成本的人民幣資金?如何增加大陸境內的人民幣資金部位?是每個台商都必須得解決的問題。

在大陸上市,利用大陸資本市場就地融資,是徹底解決台商在大陸人民幣資金問題的唯一途徑,對已經在台灣上市上櫃的企業來說,利用大陸的子公司在大陸掛牌,已有成霖潔具(母公司為台灣成霖)及滬士電子(母公司為台灣楠梓電子)兩家成功實例。萬一有關聯交易或同業競爭等台商常見無法在大陸上市的問題,還可以利用去年開放陸資來台投資新規,先讓台灣母公司以設備等資產作價出資成立A子公司,並將所有業務、人員轉移到A子公司後,再讓大陸台資企業向母公司收購A子公司100%的股權,形成台灣母公司控股大陸台資企業,大陸台資企業再控股A子公司的三層控股結構,當然,台灣母公司要轉型為純控股公司必須先滿足台灣對控股公司上市的規定,只要在股東結構不變下完成上述股權重組,那以重組後的大陸台資企業在大陸上市,就不存在任何障礙。

若是在大陸的無根台商,則應該先選擇回台灣第一上市或第一上櫃後,仍可以以大陸的台資企業申請大陸掛牌,由於第一上市櫃都是境外母公司回台灣掛牌的模式,這些無根台商在台灣沒有母公司,自然就沒有同業競爭或關聯交易問題,簡單說,回台第一上市櫃在大陸的子公司要在大陸上市,比起台灣上市櫃公司的大陸子公司在大陸掛牌要容易的多。

傳統上認為,在台灣上市就無法在大陸上市是完全錯誤的觀念,一來因為掛牌主體不同,不是一般的二次上市模式;其次,在台灣掛牌後爭取子公司在大陸掛牌,可以適當緩解大陸上市公司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股票三年內不得出售的缺點,再加上比價效應下,台灣母公司也可以適當享受大陸高本益比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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