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資金規劃是企業成敗關鍵


對於製造端在台灣,銷售市場在大陸的台商來講,為避免布局大陸內銷市場過程中資金占用壓力與風險,初期通過設立在大陸的貿易公司或代理商,以佣金代理的方式拓展業務,對積極進攻大陸內銷市場的台商來講,不失是一種較好的經營策略。

除了直接在大陸設立工廠,生產完畢就地內銷外,一旦ECFA生效,在台灣製造,銷往大陸是零關稅的產品,也都將具備與大陸當地製造的產品相同競爭力,許多台商貿易公司看中這塊市場,憑藉過去的大陸經驗或對當地通路的了解,成為台灣製造的產品大陸代理商,除了可以減少對大陸毫無經驗台灣廠商內銷大陸失敗機率外,也能減少摸索大陸市場的時間。(注釋:2010年9月12日ECFA生效。)

對這些台商貿易公司來說,要代理台灣廠商的產品在大陸內銷,首要問題不是通路布建,也不是人員招聘或產品證照辦理等,而是得先解決流動資金問題,如果大陸端的倉庫要備上兩個月的庫存,那就表示會有兩個月的資金積壓,這對小貿易公司來說是比較沉重的負擔,因為資金問題一直都是台商貿易公司在大陸的嚴重致命傷,所以對貿易公司來說,剛開始做內銷最好的模式不是傳統上「買進賣出」,而是「佣金代理」模式。

買進賣出是指貿易公司賺取買進產品和賣出產品間的差價,而在資金運用上,貿易公司因為得支付貨款,便須將大部分註冊資本轉變成倉庫中的存貨,由於存貨占據了流動資金,進一步使貿易公司抗風險能力降低,進而造成原本在大陸內銷該進行的行銷策略或市場推廣工作無法全力展開。

另一方面,「買進賣出」模式還代表法律上產品物權轉移的意義,也就是將產品風險由買進貨物的貿易公司承擔,這對代理新產品進入大陸內銷市場的貿易公司而言,是另一個風險變數。

佣金代理則是指由貿易公司依銷售金額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有些像是服務費的概念,這種模式對貿易公司而言,可避免營運資金被存貨占用,也可讓資金花在業務推廣所需要的刀口上。除此之外,上述的買進賣出貿易模式,一旦貿易生意做大,就會需要更多買貨周轉資金,在一定期間內,這種貿易模式會讓公司的財務狀況陷入惡性循環,也會使自己置於極大的財務風險之中。特別是在大陸,台商貿易公司融資極不容易,而且大陸的融資成本往往是台灣的三到四倍,由此來看,佣金代理模式可以避免貿易公司出現資金缺口,降低大陸內銷的風險。

佣金代理模式下的大陸倉庫設立問題,除了藉由兩岸物流規劃外,還可以在類似上海外高橋保稅區或大小洋山保稅港等眾多保稅區域中租用倉庫,只要做好報關與發貨之間的規劃,這種將倉庫設立於保稅區域中,台商貿易公司需要進貨時再往保稅區域辦理通關完稅工作,對貿易公司來說既可減少一次性從台灣進貨的買貨資金及關稅成本,也可滿足大陸內銷過程中在時效上的要求。

上述佣金代理模式也可應用於剛到大陸開拓市場的台灣企業,在風險還未明確、市場也還不熟悉情況下,在大陸設立的貿易子公司不需要到位很多註冊資本便可營運,因為最後寧可選擇押貨在大陸境內倉庫,也不選擇讓資金變成大陸境內的註冊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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