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如何因應新調控政策
專欄介紹搶先結匯的做法在今天已無實際意義,自2015年6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實行意願結匯,意味著企業可根據實際經營需要在銀行辦理結匯;自2016年6月9日起,大陸境內企業(包括中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不含金融機構)外債資金均可按照意願結匯方式辦理結匯手續。由於大陸上市成本低於銀行貸款成本,台商除向銀行外也可以考慮大陸上市取得融資。
大陸官方執行宏觀調控的方法有很多種,有時採用加稅,有時緊縮土地開發,也可能限制外商投資,或是暫停某些特定行業的審批(如電解鋁、鋼鐵、水泥),不管是哪一種來自行政部門的宏觀調控措施,最後對台商所造成的影響,都遠不及這次以貨幣及外匯手段執行宏觀調控後所帶來的後果。
貨幣及外匯雙管齊下的宏觀調控,使台商貸款利率攀升,人民幣升值也將加速,都迫使台商必須更積極地採取應對步驟。台商一般會先從日常資金面著手,儘可能持有人民幣並減少手邊美元部位。
問題是大陸對美元結匯為人民幣管理甚嚴,不管是已到位的註冊資本,或是外債專戶中的外債資金,要結匯成人民幣,除了得有正式合同,證明企業真實需要資金外,最嚴格的是結匯後的人民幣,須由銀行直接撥付到對方帳戶中,不得先行進入自己公司帳戶。(注釋:根據外管局《關於改革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結匯管理方式的通知》(匯發〔2015〕19號)規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實行意願結匯。根據外管局《關於改革和規範資本項目結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6〕16號)規定,自2016年6月9日起,統一境內機構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意願結匯政策。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意願結匯是指相關政策已經明確實行意願結匯的資本項目外匯收入(包括外匯資本金、外債資金和境外上市調回資金等),可根據境內機構的實際經營需要在銀行辦理結匯。)
單以支付工程款名義辦理結匯為例,結匯後的人民幣須直接劃帳到合同上的工程公司帳戶,如此一來,台商將擔心預付工程款的資金安全問題,其次是工程款有依進度付款及確定監理結果後才付款的慣例。
實務中為了搶先結匯,避免因人民幣持續升值的損失,台商都會要求工程公司至指定銀行開立所謂「一般帳戶」,重點是可指揮帳戶付款的兩顆印鑑章中,台商起碼要保留所謂的「法人章」,同時請工程公司先蓋好匯款單中,另一顆「財務專用章」的印鑑章,如此一來,台商既可享受資金提早結匯的好處,又可實際掌控資金最後支付的時間,類似做法不只是在工程款項,在採購、應付帳款等方面都可操作。
可預見的未來,因財務費用(貸款利息、匯兌損失)增加造成淨利減少的情況,在台商圈中將日益嚴重。很多台商拿大陸上市費用與貸款利息進行比較,認為占募集資金7%至8%的上市成本,還是高於目前6%至7%的銀行貸款利息。
但從會計報表上來看,這種觀點並不正確,上市所支付的費用,最終是以減少募集資金的方式進入「資本公積」科目中,並不減少當期損益,但銀行貸款利息屬於財務費用,會減少企業利潤,換句話說,上市費用並不是真正的費用概念。
大陸資本市場與其他資本市場最大不同處,在於再發行新股的募資能力遠超過其他地區,透過所謂「增發」所取得的第二次募集資金成本,將會遠低於首次發行新股的成本。
簡單說,大陸上市成本必定會低於銀行貸款成本,再加上大陸上市時間已從過去的三到四年大幅縮短為一至兩年,大陸上市可避免人民幣升值風險,台商面對人民幣升值及貸款利息增加兩難時,思考大陸上市將會是不可避免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