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募資牽動台商大陸資金規劃


台商A股上市後,對公司的資金規劃影響如下:首先,上市募集資金雖然有確定的投資用途,但對公司財務利息收入的貢獻也不容小覷;其次,上市公司本身就是一種擔保,銀行可以給予上市公司提供無擔保且低利率的較高信貸額度;最後,上市公司的股票流通性強,容易被投資者接受,如果想收購其他公司,可以發行股票收購資產的形式進行,達到減少資金支付並完成企業併購戰略布局。

在人民幣升值及大陸結匯管理日趨嚴格情況下,從境外把資金匯入大陸,可能有匯兌損失及無法立刻結匯的風險,台商如果不易從大陸銀行取得資金,那麼在A股上市籌募人民幣資金將成為必須慎重考慮的問題。

台商在大陸股票上市,與企業近二、三年的資金規劃息息相關。首先,在大陸上市的成本約為募集資金的7%~8%,但上市前的成本,例如律師費、會計師、保薦費用等,都是由準備上市的公司先行支付,等上市後再以募集資金一次沖回。

嚴格來說,上市的費用最後都是以募集資金來支付,也就是最後會減少「資本公積」,並不會影響當年度的損益;換句話說,A股上市費用和一般「費用」概念不同。在假設能成功上市前提下,上市費用只是現金流的先後順序罷了,並不是真正的費用。

其次,A股上市過程中最重要的「立項」工作,也就是要取得北京「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司」對上市後募集資金用途的審查同意,是最多台商不解也倍感困惑的地方。(注釋1:目前,大陸主板、中小板的上市審核還是證監會收到企業IPO申請資料後,針對募集資金投向的立項,證監會需要發函徵詢國家發改委的意見。新實施的註冊制審核模式下的科創板及創業板已無需再發函徵詢國家發改委的意見。)

「立項」既不是法律也不是會計問題,而是發改委依國家產業政策所執行的一種調控手段。一般來說,立項的項目最好是能圍繞在「擴大產能」及「技術改造」兩方面。

假設台商能證明自己的產能已滿載,且市場需求旺盛,訂單多到做不完,那麼複製一個和現在一樣的工廠來做為立項項目,就符合上面所說的「擴大產能」的方向。

而目前實際情況是,台商在上市前就先舉債投資立項中的項目,以負債形式直接從事立項內容的建設,如此一來,既可提高企業負債比例,又可在上市後以募集資金直接償還先前的借款。

事實上,由於大陸股市現階段正蓬勃發展,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只要相信台商能成功在大陸掛牌,都很願意在融資上作更彈性的處理。所以,對那些準備在大陸上市的台商來說,可以用更高利息的資金成本(台灣母公司開立STAND BY L/C擔保大陸銀行放款給子公司等),先行投入立項裏的項目,如此一來,可在時間成本上獲得更大的效益。

另外,台商也可以購買更高級的設備,取代現行設備的作法進行立項,滿足前面所說的「技術改造」方向。

許多台商因為周轉資金壓力大,無法支付龐大設備款,便先和設備供應商談定付款時間,以目前A股上市花費約在18個月到36個月來看,還是有很多設備供應商願意先提供設備,上市前只要付點訂金,最大筆的貨款都在上市後由募集資金來支付。(注釋2:大陸目前IPO審核已正常化,主板與中小板、科創板審核要求是三個月審結,創業板更是要求二個月審結,審核時間不包括書面反饋補充、修改申請文件、實地核查、初審會、發審會等環節。)

值得注意的是,發改委和證監會都希望立項中的流動資金不要超過10%,而且也不希望企業拿募集資金來改善財務結構,償還和立項內容不一致的項目,還有像併購等事項也最好別成為立項中的一部分。但上市後因為要增發(增發新股)的立項,納入併購就比較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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