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將特別重視創新行業
創業板於2009年推出,推出的背景是為了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上市融資,行業定位在新能源、新材料、資訊、生物與新醫藥、節能環保、航空航太、海洋、先進製造、高技術服務等九大領域。2014年修改了創業板首發辦法,打破了行業門檻,任何行業的企業都可以申請在創業板上市。2020年創業板在深交所實施註冊制,定位是「三創四新」,財務指標要求有所降低,有利於創新型的台資企業在創業板上市。
大陸台資企業的最大競爭對手,一直以來都是當地的民營企業,不管台資企業還是大陸民營企業,在資金問題上,兩者都受到銀行貸款不易及融資管道狹隘所困擾。當北京證監會推出創業板後,有助大陸民營企業將可從資本市場中取得更多資金,加上股票上市的品牌效應撐腰,很難想像對台資企業將帶來怎樣的競爭壓力?
「創業板」只是冠名「創業」兩字罷了,和一般所理解「創業」字面的意義不同,拿「創業板」對比大陸「主板」(包含深圳中小企業板),就像是企業在台灣「上櫃」與「上市」的關係相同。單從財務指標來看,創業板充其量也就是將目前主板上市條件降低一些,但和世界其他地區的創業板不同,境外創業板多不要求企業上市前必須獲利,大陸創業板強調申請創業板上市的企業,上市前必須要有一定的利潤基礎。(注釋1:根據《關於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的通知》(深證上〔2020〕500號)之2.1.2條規定,發行人為境內企業且不存在表決權差異安排的,市值及財務指標應當至少符合下列標準中的一項:1、最近兩年淨利潤均為正,且累計淨利潤不低於5,000萬元;2、預計市值不低於10億元,最近一年淨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3、預計市值不低於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3億元。因此,沒有盈利的企業在滿足第2款或第3款的規定,也有機會申請創業板註冊上市。)
大陸創業板2009年推出,為了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支付當時戰略新興產業,所以最強調的是「創新」兩字,這裏所指的「創新」不等同於「高科技」,更不是各地科學委員會所管轄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以這麼說,「創新」包含尖端科技與高新技術範圍,但創業板的「創新」更重視新型商業模式,或是傳統產業的改造,像是系統集成、物流、網路,甚至是餐飲連鎖、休閒、農業等領域,也都被納入創業板的「創新」範圍中。(注釋2:根據《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67號)第3條規定: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應當符合創業板定位。創業板深入貫徹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適應發展更多依靠創新、創造、創意的大趨勢,主要服務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支持傳統產業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深度融合。即符合「三創四新」業務定位。)
創業板並沒有對台資企業設限,只要符合創業板上市條件的「中國法人」都可送件申請上市,但創業板的法律與財會稅務規定沒有比主板來得寬鬆,舉例來說,台資企業在大陸上市的兩大障礙「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到了創業板依舊是台商申請上市的兩道關卡,而且由於創業板的上市審批權限並未下放至深交所,證監會仍牢牢掌控能否在創業板上市的生殺大權,這使台商要在創業板上市的難度,不會小於目前的主板。(注釋3:2020年4月27日,大陸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13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總體實施方案》,2020年6月,隨著《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67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試行)》(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68號)等法規的出台,創業板註冊制已正在落戶深圳證券交易所。)
在目前上海主板與深圳中小企業板上市企業中,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簽證的數量極低來看,要在大陸股票上市,地緣優勢極為重要,如果連上市過程中的會計師簽證業務,都是大陸本地會計師勝出,不像在台灣或其他地區上市多由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壟斷,就不難看出,台資企業想尋求大陸創業板上市將和主板沒什麼兩樣,得先適應證監會審查過程中的種種困難。
可以預見,大陸創業板將遵循過去台灣資本市場培養台灣高科技企業的發展模式,藉由活絡創投基金、企業、資本市場及股民投資者四者間的關係,達到培育中小企業或是創新企業的目的。
但台灣腹地小,企業規模受到限制,當大陸創業板給予民營企業資金與品牌支持,帶動上市企業在人才、業務等一連串的乘數效果後,將迅速提升大陸民營企業競爭力,這將有如那斯達克培養出微軟一般,大陸廣大內需市場加上創業板的推出,勢必培育出更多世界級的民營企業,這會讓仍陷於資金籌措無門、沒有品牌加持的台資企業備感競爭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