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大陸外匯管理局外管局58、59號文對外商出資到位新規,台商應如何重新安排大陸境內境外資金,以提高現金部位?而人民銀行對於人民幣外債的最新規定,對台商降低資金成本又有什麼影響?因應2012年大陸多項經濟新規的上路,富蘭德林「2013年台商大陸資金新對策」12月18日至28日陸續在昆山、蘇州、上海、台北舉辦,為台商解析靈活調度大陸境內外資金的最新對策。
一、利用2012年11月①外管局58、59號文有關外商出資到位新規定②外管局取消收付匯核銷,台商如何重新安排大陸境內境外資金,達到提高現金部位目的(股權出資、減資、外債轉增資、再投資核准、境外資金池、應收應付、預收預付…)
二、2012年6月人民銀行有關人民幣外債最新規定,對台商降低資金成本的影響;台商如何利用外債重新規劃企業資本結構(中長期外債、外債延期、結匯、外債額度、外債用途限制…)
三、台商如何利用外管局允許對境外借款最新政策,靈活調度大陸境內外資金,降低公司資金成本(投資總額、註冊資本、境外放款、境外子公司、利潤匯出所得稅…)
四、台商如何擺脫過去利用關聯交易海外隱藏利潤做法,在出口收入與出口退稅間取得積極平衡,爭取資金與稅務間的最大利益(定價政策、出口退稅率、附加稅費、關聯交易查稅、TP報告、上海與江蘇實務落差…)
五、 台灣居民如何以「大陸房產、人民幣現金、存單」或其他資產進行個人境外融資,爭取資金活用的理財利益;老闆個人或公司股東也可藉此協助公司減少企業財務費用(內保外貸、開證申請人、抵押質押、台灣金管會2012年6月新規、公證…)
六、台灣居民轉讓大陸房產最新外匯規定,與轉讓房產過程中「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等稅收分析(房產交易中心、資金匯出、完稅證明、結匯水單、購房資金來源證明…)
七、2012年11月1日台灣官方針對台商投資台灣放寬外勞聘雇政策,對大陸台商回台投資利弊分析(勞保人數、外勞限額、陸資來台限制、無違反證明…)
八、台商個人如何利用台灣財政部2013年1月1日即將實施「非居住者身份認定」新規定,進行台灣個人所得稅規劃(海外所得稅、台灣居住不超過每年30天或183天、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證所稅…)
主講人:劉芳榮 富蘭德林事業群總經理
主辦單位:富蘭德林事業群──上海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上海富蘭德林會計師事務所、富蘭德林諮詢(上海)有限公司
講座費用:「審計、法律顧問」 客戶1人免費(超過 RMB 500元/人、NTD 2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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