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大陸國家外匯管理局對貨物出口取消收匯核銷規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擴大試點範圍,對台商稅收與資金調度有何影響?國家稅務總局39號文與24號公告,擴大出口退稅範圍及放寬申報出口退稅期限,台商如何利用該政策提高企業資金部位?因應大陸多項經濟新規上路,富蘭德林事業群「2012年第三季台商大陸資金新對策」講座8月28日至9月5日陸續於蘇州、上海、昆山、台北舉辦,為台商剖析配合新政而進行資金調度的最佳運用。
一、2012年8月份起,國家外匯管理局對貨物出口取消收匯核銷規定,但強化企業分類管理,台商如何利用該政策進行資金調度(總量核查、出口收匯核銷單、定期比對、企業名錄…)
二、2012年8月份起,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擴大試點範圍,對台商稅收與資金調度影響分析(上海、江蘇、稅率、進項抵扣、抵減銷項稅額…)
三、2012年5月國家稅務總局39號文與24號公告,擴大出口退稅範圍及放寬申報出口退稅期限,台商如何利用該政策提高企業資金部位(視同自產產品、免稅範圍、退稅申報期限、進料加工…)
四、2012年6月商務部公布「商業保理」試點規定,台商未來除傳統銀行、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管道外,如何利用保理公司取得資金(商業保理公司、應收帳款轉讓…)
五、如何利用台灣官方開放OBU人民幣業務與大陸境內銀行允許開立人民幣Stand by L/C,操作在大陸抵押、質押,在台灣放款的資金取得模式(資金成本、境內股權與房產、現金部位…)
六、台商如何利用外管局允許出口收入可存放境外規定,進一步提高企業現金部位(境外關聯交易、外資銀行、收匯核銷…)
七、國家工商局2012年起執行新版「債轉股」規定,對台商在資金、債權債務、資本結構、境外母公司與境內子公司投資關係等層面的影響分析(外債規定、作價出資、稅務處理、債權評估…)
八、2011年~2012年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在大陸繳納「企業所得稅」新規總整理(廣告費、業務宣傳費、勞務費、固定資產改擴建、企業損失、有效憑證時間…)
主講人:劉芳榮 富蘭德林事業群總經理
主辦單位:富蘭德林事業群──上海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上海富蘭德林會計師事務所、富蘭德林諮詢(上海)有限公司
講座費用:「審計、法律顧問」 客戶1人免費(超過 RMB 500元/人、NTD 2500元/人)
非富蘭德林客戶 RMB 800元/人、NTD 4000元/人 (預約繳費 RMB 600元/人、NTD 3000元/人)
查詢電話:(大陸)021-5407 0632 021-5450 9589 (台北)02-8733 1492
13:30-16:00
2樓新地宴會廳
13:30-16:00
3樓揚子1號宴會廳
13:30-16:00
2樓大宴會廳
13:30-16:00
2樓201 ABC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