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星港陸相較 台股有3P優勢
證交所上市二部組長卓碧華指出,企業在台灣上市,除了初次上市(IPO)可以募得資金,透過二次增發(SPO)與可轉債也可以取得營運資金。她說,這與企業在鄰近國家上市,通常只有IPO才拿得到錢很不一樣。
她強調,台商回台第一上市(申請F股),可以根據企業的發展階段,持續取得穩定的資金。卓碧華出席「二○一六台商機會與挑戰」研討會,與勤業眾信會計師陳慧銘,各說明F股的優點。
卓碧華舉例,台積電從一九九四年上市以來,淨值成長了三百卅倍;鴻海從一九九一年上市以來,淨值成長了一五八二倍,都是透過上市擴大營運規模的範例。她說,F—永冠上市不到三年,淨值成長四倍多,藉由籌資更把市場觸角擴大到東協市場,還與台灣連結,在台中港籌建新廠。
卓碧華表示,台灣證券市場相較鄰近的新加坡、香港與上海、深圳等,具有本益比合理、周轉率高與殖利率高等三P優勢。她說,F股更有逾六成的本益比高於平均值,F—中租的年度週轉率甚至高達八倍到十七倍。
卓碧華指出,企業在台從送件到申請上市,平均約四到六個月,每一道流程都相當透明,不會讓企業空等。她建議台商,趕快整合股東意見,回台申請上市。
勤業眾信會計師陳慧銘表示,F—鮮活透過回台上市,取得所需資金後,營收成長一倍、市值增加三倍,發展技術密集與自動化密集的營運模式,不受大陸紅色供應鏈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