搏感情 留人才 台商遊走灰色地帶
大陸人才戰競爭激烈,不少台資企業大方端出股票和員工「搏感情」。無根、淺根型台商多使用大陸「高管激勵制度」,讓高階主管合法分享A股股票;有根台商礙於兩岸條例,只能「技術操作」、游走在法律邊緣。
廣東一家台資電子大廠最近引進台灣母公司的員工配股制度,凡是工作滿兩年、且願意簽約五年的中高層員工,都可「免費」獲配台灣母公司的股票。這項措施令不少大陸員工趨之若鶩,因為大陸迄今還不允許企業實施全面性的員工配股。
該公司財務主管表示,大陸人才戰競爭激烈,台資企業的品牌效應,多半敵不過外商和港商,甚至在「志願排名」上,還輸給了大陸國營企業。為了留住好人才,只好端出大陸少見的「配股制度」,讓大陸員工「心向台股」。
據了解,在廣東、華東一帶,還有十多家台資企業,採用相同做法。在實務上,有些公司是透過台灣員工當人頭,專門承接母公司撥發給大陸員工的股票;大陸員工則會領到一張印有公司章的憑證,載明配股數目及何時可以買賣。
比較「高階」的做法,則是透過境外公司買入自家股票,在鎖定年限屆滿後,再根據大陸員工意志,由境外公司售出股票、獲利了結。
不過,兩項做法都遊走在法律邊緣,隨時都可能觸犯兩岸人民條例。
一位熟悉兩岸法令的專業人士表示,政府禁止中資來台,不論是直接投資(FDI)或是證券投資。如今卻有大陸民眾持有台灣股票,還可在境外買賣獲利,萬一東窗事發,台商恐怕難逃「變相」協助中資來台的指控。
台灣上市公司打擦邊球,讓大陸員工「心向台股」,觸法的風險性頗高。不過最近有一批準備登上A股的無根、淺根型台商,則是大方操作中共法令允許的「高管激勵制度」,讓高階主管握有公司股票,和企業「共存共榮」。
一位最近計劃登上A股的台資企業主表示,大陸有個流行的說法叫做「鈔票不如股票」,特別是大陸全民炒股時代來臨,能夠擁有上市公司股票,等於跟上潮流。
他的公司計劃在股票上市後,立即向中共證監會申請員工配股的獎勵制度,未來只要公司的年營業額達到一定水準,所有的高級主管就可以優惠價格認購公司股票。
大陸的「高管激勵措施」,有別於台灣的員工配股制度,前者的「激勵對象」僅限於董事長、總經理、財務長或其他董事會認可的「高級主管」,後者則可惠及所有員工。
此外,大陸開放「高管」可以優惠價格認股,並不允許企業無償贈與。
富蘭德林事業群總經理劉芳榮表示,過去很多台商上市的目的是為了融資、爭取消費者認同。但隨著土洋企業興起搶才大戰,有愈來愈多台商上市的目的,是和爭取人才有關,「對於大陸青年來說,能在上市公司上班,臉上相當有光。」
在大陸上市的台資企業,除了可以透過「高管激勵制度」達到配股目的外;在實務上,也逐漸有台商在上市前的「改制」過程中(有限公司變成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把員工登記為原始股東,如此也可達到配股的實質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