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高新技術企業」最新稅收風險分析
台商別以為拿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就可以高枕無憂地享受15%的低稅率,萬一因抽查或現場核查被取消資格,可能被追稅、補稅甚至繳納滯納金。
台商都知道只要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企業所得稅率馬上從25%下降到15%,因為可以少繳10%稅率的誘惑太大,促使大陸台商無不想盡辦法取得高新技術企業的資格。
過去地方政府因將高新企術企業數量視為重要政績,存在審查不嚴格是真實的情況,但最近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監管,已轉變為「重質不重量」,類似自查、抽查、實地核查等早已成為企業須面對的常態。
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不久前就發布公告,取消了220家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取消資格時間從2018年到2021年都有,不管是因為自願放棄、原遷移地資格取消、被其他企業兼併、不再從事與高新技術企業有關的經營活動,甚至包含了新能源、生物科技、光電等官方積極扶持的企業,在新監管下都難逃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命運。
台商要注意,虛假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除會被追繳已減免的稅收優惠外,還可能面臨人民幣5萬到20萬元的罰款及滯納金,以下幾方面值得台商注意自己是否存在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風險。
1、科技人員定義須準確
高新技術企業要求科技人員數量應占全體員工的10%以上,科技人員不僅包含直接參與研發活動的人員,也可包括設備管理、現場管理等研發活動周邊人員,甚至是專門提供技術服務的工程人員、IT人員等都可算在其中。但有些企業以工廠現場作業員、行政等人員,甚至是未在企業工作的外部高學歷人員充數科技人員,很容易在覆核或現場訪談、電話抽查時被發現不實情況。
另外,高新技術企業所定義的科技人員,必須在企業實際工作每年累計達183天以上,除了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外,以「勞務費」支付報酬的勞務派遣工,只要累計工作時間達183天/年標準,都應計入職工總數進行計算。
2、研發費用劃分須精確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研發費用範圍,是為了判斷企業研發投入強度、科技實力是否達高新技術企業標準,台商除應注意研發費用歸集範圍的定義外,還須設立單獨的研發費用輔助帳,例如哪些是從事研發活動的人員,及用在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無形資產等,都應詳細列冊。
如果有研發和非研發活動同時混用的費用,則應對人員活動及儀器設備、無形資產等使用情況做必要記錄,並將實際發生的相關費用,按實際工時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扣除,同時針對費用分配的說明,特別是工作使用情況的記錄,都要留存備查。
3、關注通過認定後相關指標
由於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的依據,是以申報前一年為準,而企業真正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是在申報後的三年,台商就算通過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也必須關注往後三年各指標是否達標,以「高新技術產品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不得低於60%」規定為例,雖然目前高新認定辦法只規定認定或重新認定前一年符合高品收入占比要求即可,但實務中已出現在高新技術企業複審時,稅務機關要求三年中的每一年都不可低於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