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阻止外匯透過銀聯卡流向境外


外匯局於2017年6月2日發布《關於金融機構報送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針對境內銀行卡在境外提現和消費交易信息(不含微信、支付寶等非銀行支付機構基於銀行卡提供的境外交易),透過銀行卡境外交易外匯管理系統向外匯局報送。採集範圍包括:
1、境內銀行卡在境外金融機構櫃檯和自動取款機等場所和設備發生的提現交易。
2、境內銀行卡在境外實體和網絡特約商戶發生的單筆等值人民幣1,000元(不含)以上消費信息。

外管局再次出手整頓個人透過銀聯卡將資金抽逃至境外的違法行為。

2017年6月2日大陸外管局發布今年的15號文《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金融機構報送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9月1日起外管局將收集並記錄包含借記卡及信用卡在內的大陸銀行卡,在境外單筆等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交易和境外領取現金的全部資訊,也就是說,台商持大陸銀行所核發的信用卡在境外消費,只要是超過人民幣1,000元,所有相關明細都將被大陸官方完整記錄下來。

過去,透過銀聯卡在境外刷卡購買珠寶等各類奢侈品,甚至是購買高額海外保險,將資金從大陸境內轉移至境外的管道,基本上已被這規定封殺。

其實外管局從2015年末起,便不再鼓勵使用銀聯卡跨境大額取現,一直到目前對銀行卡跨境交易的全面監控,顯現出外管局對大陸銀行卡跨境交易將遵循近期外匯管理「控流出」政策進行限制。

2015年10月1日前,大陸銀聯卡在境外取現金,並無年度總額限制,一直到當年12月31日期間,改為每卡在境外領取現金,每年累計不得超過等值人民幣5萬元;又從2016年1月1日起,每卡每年在境外累計取現金額又改為不得超過等值人民幣10萬元,一直到當年度的10月29日。外管局出重手限制大陸居民使用銀聯卡在境外購買與意外、疾病等旅遊消費相關的經常項目保險,單筆刷卡金額不得超過等值5,000美元,同時嚴禁支付「其他保險項目」,所謂「其他保險項目」是指具資本項目性質的投資性保險,像是人壽險或分紅險等,至此,銀聯卡的外匯功能已喪失大半。(注釋: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規範銀行卡境外大額提取現金交易的通知》(匯發〔2017〕29號)規定,從2018年1月1日起境外提現限額從「每卡每年人民幣10萬元」調整為「每人每年人民幣10萬元」。)

隨著外管局繼續堅守外匯「控流出」政策,從2017年7月1日起,大陸央行要求留下大額現金交易資訊的記錄標準,從人民幣20萬元下調為人民幣5萬元,而跨境人民幣大額交易留下記錄標準則為人民幣20萬元,到今年9月1日起,大陸境內發卡銀行在匯總本行資訊後,每日須集中向外管局報送境內銀行卡跨境發生,和全部取現金與單筆等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消費交易資訊,也就是外管局徹底封死了個人透過銀行卡轉移資金至境外的管道。

唯一還未被封住的漏洞是如支付寶、微信等非銀行支付機構,基於銀行卡提供的境外交易,但相信很快外管局也會採取動作堵住這條管道。

其實外管局一直關注螞蟻搬家式的個人外匯流出管道,也曾在2015年9月下發指導意見,要求銀行加強個人外匯業務監管,重點審核分拆和重複購付匯行為,並對個人涉嫌分拆結售匯的違規行為,外管局會除以人民幣5萬元以下的行政處罰,而且從2017年1月1日起,大陸境內個人購匯申報更加細化,必須說明外匯用途和預計使用時間,並明確禁止用於境外投資。

按照現有外匯政策,境外刷卡並不佔用境外取現每年等值人民幣10萬元的年度限額,及境內個人每年5萬美元的購匯額度,在此次境外消費交易資訊必須上報外管局的新政公布後,將會有效嚇阻透過銀聯卡將外匯流向境外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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