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號文放寬外商投資大陸分析
2020年大陸除實施《外商投資法》外,大陸發改委還將出台2020年版《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繼續增加鼓勵類條目,重點是促進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更好發揮中西部和東北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的潛力,使更多外商投資能夠享受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等政策。目前台商在A股上市完全遵循著與大陸本地企業相同的上市審核標準,至於證監會未來會不會有進一步專門針對外商或台商的上市政策,仍需台商拭目以待。
5號文只是開放外商投資大陸的政策性宣示,特別是在外商申請A股上市的門檻問題上,5號文並未立即放寬。
去年12月28日國務院針對擴大開放外商投資大陸,公布了所謂的5號文《關於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干措施的通知》,由於大陸經濟長久以來有「投資、消費、出口」三駕馬車的說法,所以此次5號文很明顯地,就是官方希望透過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達到緩和經濟下滑壓力的目的。
台商在大陸投資也屬於外商領域,自然適用此次的5號文,但台商在分析5號文對自己投資大陸影響時,須先了解國務院所發出的通知,往往都只是政策方向的指導意見,不具備立即可操作性,具體執行層面的操作細則,須等各行業或主管部門,將國務院意見消化並落實在實際執行面的法律法規後,對台商來說才真正具有可操作性。
此次5號文公布後,主管外商投資大陸的商務部將首當其衝,可以預見,過去主導外商投資大陸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將會在短時間內根據5號文精神全面翻新,對製造業來說,很快會取消一些製造業領域的外資准入限制,例如以前只允許以合資合作形式從事軌道交通設備的製造,或是生產摩托車、燃料乙醇、油脂加工等,都設下必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這些在新版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都將被逐步取消。
台商在製造業領域須特別要關注5號文所強調的高端製造和環保,特別是對傳統製造業轉型升級的現代生產製造服務業,大陸官方更為重視,不是通過優惠政策鼓勵外商在大陸建立研發中心,就是強化研發費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的所得稅減免等已實施的稅收優惠政策吸引外商,這些都顯示出大陸官方希望透過外資的參與,讓大陸本地企業朝「製造業2025」和「工業4.0」的方向努力,也進一步暗示官方將投入更多資源和預算,協助大陸產業進行結構的轉型與升級,這些都是5號文為台商清楚揭示出的投資方向,值得台商繼續在大陸發展布局時多加考量。(注釋1:大陸發改委、商務部2019年6月30日頒布《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19年版)》,較大幅度增加鼓勵外商投資領域。目錄新增或修改條目80%以上屬於製造業範疇,新增條目包括5G核心元組件、集成電路用刻蝕機、芯片封裝設備、雲計算設備等。鼓勵外資投向生產性服務業,支持中西部地區承接外資產業轉移。目錄中的外商投資項目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的規定享受稅收、土地等優惠待遇。)
除此之外,更多台商關注5號文強調將鼓勵外商在大陸上市的內容,因為不是由證監會,而是由國務院出面公開支持外商在大陸上市,類似前例並不多見,事實上,目前大陸A股超過三千家上市公司中,有外資股東參與IPO過程的上市公司已超過一百家,就是由台資控股,經IPO程序成為A股上市公司的數量也高達26家,不管是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也不管是上交所還是深交所,目前台商在A股上市完全遵循著與大陸本地企業相同的上市審核標準,5號文並未強調要放寬外商或台商在A股上市的門檻,尤其對於同業競爭等外商在A股掛牌的紅線問題,5號文更不可能有政策性宣示,只是再次強調官方歡迎外商在大陸上市的態度,至於證監會會不會有進一步專門針對外商或台商的上市政策,以呼應5號文的要求,值得台商拭目以待。(注釋2:2019年4月10日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我們始終支持台資企業在大陸上市,希望台資企業通過在大陸上市,更好地分享大陸發展機遇。台資企業在科創板上市沒有任何政策障礙,享受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2019年11月29日,證監會答覆關於政協十三届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2736號(財稅金融類255號)提案答覆的函《關於台資企業在大陸上市發展的提案》稱,證監會鼓勵優秀台資企業來A股市場上市發展,現有政策規定台胞台企在大陸上市融資享受與陸資企業同等待遇。目前大陸台資上市公司已超過30家,後續約有100家台商計劃在大陸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