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國際化左右台商布局


從2007年6月首支人民幣債券登陸香港,到2009年7月六部門發布《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大陸正式啟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再到2016年10月人民幣被正式納入IMF特別提款權(SDR)的貨幣籃等等,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逐步推進。而隨著人民幣國際化的進一步推進,也將會影響兩岸交易計價幣種及結算幣種、台商資金調度中心放置地等事項的選擇。

人民幣「升值」與人民幣「國際化」是兩件事,人民幣升值對匯兌損益與業務報價有很大的影響。其實貨幣幣值的升貶只是時間因素罷了,因為幣值的漲漲跌跌充其量也只是短期行為,但人民幣國際化的影響就不只是單純的時間問題而已。

人民幣國際化的背後,會直接影響設立在大陸的企業對世界其他國家投資速度,也會讓這些大陸境內企業(包含內外資企業)在進行全球布局時,除了人民幣幣值問題外,人民幣國際化的現況也得列入布局決策的考量之一。

大陸雖然還未開放外匯管制,但人民幣國際化卻早已成為局部事實。大陸周邊的香港、韓國、馬來西亞、印尼,甚至是南美州的阿根廷,及其他與大陸從事邊境貿易的周邊國家,在貿易過程中都已正式使用人民幣作為貿易清算工具,而人民幣國際化的趨勢也使台灣無法置身事外,特別是對那些已在大陸投資的台資企業來說更是如此。

早在2004年,中國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針對大陸企業赴境外投資,就已經頒布「有關境外投資項目核准的相關管理辦法」,但從未對大陸企業赴台灣投資有明確規定。直到2008年12月15日,國家發改委和國台辦聯合頒布「關於大陸企業赴台投資項目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注釋1:該法規已廢止,目前大陸企業赴台投資,需依據2010年11月9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聯合發布的《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管理辦法》(發改外資〔2010〕2661號)規定,「發改外資〔2010〕2661號」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1號」及「商務部令2014年第3號」規定衝突的,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1號」及「商務部令2014年第3號」規定為准。即後續對於台灣地區的投資如不涉及敏感行業可能將僅需辦理備案手續,而無需特殊核准程序。儘管目前對於相關政策的銜接和適用尚未得到有關主管部門的明確,但根據監管態度,未來大陸企業赴台投資的手續無疑將趨於簡化,從而進一步滿足大陸企業逐年增長的赴台投資需求),算是大陸官方首次針對中國法人主體如何赴台灣投資有了正式的明文規定。

到了今年,由商務部公布已於5月1日生效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中,再次明確把台灣納入赴境外投資地點的適用範圍(注釋2:目前主導大陸企業境外投資的官方部門是發改委和商務部,依據的相關法規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1號)、商務部《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14年第3號)。
發改委和商務部按照企業境外投資的不同情形,均分別實行備案和核准管理。企業境外投資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實行核准管理。企業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資,實行備案管理。屬於核准、備案管理範圍的項目,投資主體應當在項目實施前取得項目核准文件或備案通知書)
。藉由法律法規的鬆綁、人民幣國際化與人民幣升值雙重影響,可以預見,將進一步提升大陸企業赴台灣投資的意願。

除了國營、民營及之前專欄分析的台資企業所組成的「陸資身分」外,將會有歐美日等已到大陸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商,以陸資身分由大陸轉到台灣投資,這種現象大陸不算少見。很多設立在大陸的外商投資企業都是由外商總公司與亞洲或世界某地子公司,一起到大陸合資設立外商投資企業,類似的外商投資軌跡,將會因人民幣國際化重現在陸資來台的產業布局上。

另外,人民幣國際化也會影響台資企業往後的資金調度安排,由於美元是現行國際貿易間最常見的清算貨幣工具,當人民幣也被許多國家接受後,將會有部分國際貿易清算貨幣被人民幣取代。如果再加上人民幣升值,及台商在大陸設有工廠,或是因在大陸從事內銷所收到的人民幣收入,都會造成台商因人民幣國際化而提高人民幣資金部位,形成人民幣、美元、台幣等不同資金部位的調整。

最後,人民幣國際化將進一步左右台商資金調度地點的選擇,過去由於大陸外匯管制,加上大陸的銀行幾乎沒有提供OBU功能,使台商就算工廠全部都在大陸落腳,最終也得把資金中心放在台灣或香港。

但只要大陸開放外匯管制,加上前面所分析的人民幣國際化趨勢,同時維持人民幣在國際貨幣間的強勢地位,加上工廠、貨、物、人甚至是市場都在大陸時,台商的資金調度中心將無可避免的移往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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